今年4月是第35个爱国卫生月,省爱卫办、省精神文明办、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办3月27日印发通知,决定于3月28日至4月30日在全省联合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城乡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为重点,强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全省人民打造宜居家园。
通知要求,用环境卫生“大”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小”环境。坚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强弱项、促提升,构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同心圆”。其间,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护责任制,进一步厘清城乡环境卫生管护责任,做到环境卫生责任分区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确保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梳理清单,对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和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小餐饮等重点场所开展网格化排查,建立垃圾、旱厕、黑臭水体、“十乱”现象四个整治清单。
接下来,我省将集中开展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环境卫生大整治,落实沿街商户“门前三包”;集中开展建筑工地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大清理,实现在建、待建和拆迁工地围挡规范设置、内部无生活垃圾积存、出入口地面硬化,农贸市场达到基本信息公示齐全、垃圾收集设施齐备完好、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集中开展小餐饮、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环境卫生大清理。
此外,通知要求,系统打造宣传载体,将健康科普宣传阵地建设广泛融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融入卫生城镇、宜居乡村创建,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用好宣传载体,发动先锋团队,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理念。同时,实施爱国卫生新征程先锋领航行动,挖掘树立一批爱国卫生运动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