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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试点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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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我省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为试点先行地区,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创新试点工作。目前,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有力提升了化妆品监管效能。这是12月23日,从省药监局了解到的。

  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即监管责任人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案件查处及现场评价情况对化妆品经营者从高到低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三个等级,对不同等级实施不同监管频次,并张贴公示。同时,将化妆品分级监管与化妆品信用监管相结合,以信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通过推进化妆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现化妆品监管工作符合实际、简便易行,使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

  省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推广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责任编辑:张焕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