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依据新近出台的《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到2025年年底前,我省要实现新建矿山投产1年后100%进入绿色矿山项目库;有效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75%;绿色矿山建成数量达到420个。
据了解,我省已发现矿产128种,其中战略性矿产资源25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25种,铁矿、菱镁矿、硼矿、滑石矿为优势矿种。目前,我省已经形成钢铁、能源、有色、机械、化工、建材等门类齐全的矿业经济体系。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共有84家绿色矿山,位列全国第11位;阜新市海州区入选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全省639家矿山企业进入辽宁省绿色矿山创建库。
《规划》明确绿色矿山建设重点为抓好绿化美化矿区环境、设备改造升级、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以及探索矿地和谐发展路径。同时明确,“十四五”时期着重提升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已建成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水平;重点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内和省内菱镁矿、大中型建筑砂石类等重点领域有效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以及重点突破露天矿山边坡治理、小型生产矿山集约化数字化发展等关键环节,保障如期完成规划任务目标。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双碳”目标下,引导矿山企业走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之路,既是矿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保障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示范建设,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有助于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