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厅局动态
省药监局制定出台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信息来源:省药监局网站
【 字体: 】 【打印文章

  为规范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工作,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提高行政处罚执行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制定出台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规定,在作出药品行政处罚决定后,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办案处室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明确了申请强制执行的工作程序、时限、所需材料、案卷归档等具体内容,以及申请强制执行后的后续工作要求。

  《制度》的出台,健全完善了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工作程序,提升了行政效率。依法规范、及时启动强制执行申请程序,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