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巩固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成果,辽宁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沈阳铁路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决定于3月15日至6月14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2023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
通过开展“2023清风行动”,坚决遏制非法猎捕(采集)、繁育、交易、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活动。严格督导企业自律,积极引导电商平台、社交媒体、论坛网站等互联网企业以及商品交易场所、运输企业、寄递、进出口企业依法全面监控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信息,严格防范各种违法行为发生。深入宣传行动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2023清风行动”打击重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二是交易、利用、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三是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四是非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等外来物种及其制品。五是非法交易和放生“异宠”。重点打击整治以下四类区域场所。一是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候鸟集中分布区、江河湖泊海洋等涉及非法猎捕(捞、采)野生动植物的区域;二是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交易野生动植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加工厂等实体场所;四是进出口口岸、沿海沿边地区等走私野生动植物活动高发的区域。
根据《“2023清风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强化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网格员、“雪亮工程”等作用,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执法效能。要通过联合发布公告、张贴宣传海报、报道违法案件、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主动向市场交易场所(平台)、商户(网店)宣讲相关法规知识,向一线执法人员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向公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氛围。要把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此次联合行动成效。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对联合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严格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