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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学辅助用书的通知 辽教发 [2007] 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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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
为适应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需要,为普通高中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辅助资料,经我省普通高中学科专家审核,现将与我省普通高中现行使用的课程改革教材必修内容配套的教学辅助用书予以公布,由辽宁世纪华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新华书店负责发行。请各市从本地实际出发,推荐给学生自愿选用。 省教育厅将对本次推荐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辅用书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请各市教育局也采取相应措施,了解、掌握教辅用书在使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省教育厅反馈。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具体建议,适当调整和组织修改教辅用书版本和内容。 附件: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学辅助用书一览表.xls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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