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教育厅   时间: 2007年07月09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
选优评估指标体系》(07年修订)的通知

辽教发 [2007] 93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2003年制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条件》和我厅制定的《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条件》(辽教发[2003]108号),参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05年修订后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我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导向性、整体性、客观性、可测性和简易性原则,结合我省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选取最能反映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特色的主要项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厅2003年编制的《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选优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作了适当的修改和调整,现印发给你们,供我省2007年推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备选)评估认定使用。
  请各地和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对《指标体系》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七年七月九日
 

 
【 附  件 】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选优评估指标体系》(07年修订).doc
 
【 附  件 】
07评估用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