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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大学生 辽教办发〔2016〕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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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2016年将开展3000个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并给予经费支持,将覆盖省内所有普通本科高等学校(5所停止招生的本科高校除外)。 二、推荐额度 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论证,并结合2015年各高校国家级项目推荐率,我厅将参加省级“大创计划”的高校分为A组(80项)、B组(60项)、C组(50项)、D组(30项),同时,面向仍未实施省级“大创计划”的8所高校新增E组,(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1)。各高校可根据所在组别的项目额度从校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大创计划”的项目。 三、请各学校于2016年4月20日—28日,登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点击“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填报项目信息。同时,将《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的纸质版报送到我厅高等教育处。 我厅将于4月15日前通过短信形式将网络申报登陆账号及密码告知各高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教处:李勇江;联系电话:024-86891936;邮编:110032;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技术支持联系人: 大连理工大学 刘禹彤,联系电话:0411-84708599,15042443493 附件:1.2016年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分组名单 2.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辽宁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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