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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住建〔2018〕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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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局): 为提高我省工程建设企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和《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辽住建发〔2014〕20号)的有关规定,省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凡已评为企业级工法的均可申报省级工法。 2、省级工法编写内容和申报要求,请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详见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 http://www.zgjzy.org/newsShow.aspx?id=992)。 3、省级工法申报每项工法由一家建设施工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二、申报材料 1、《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见附件1); 2、工法内容材料; 3、企业级工法公布文件; 4、企业级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5、工法应用证明; 6、经济效益证明; 7、关键技术获专利证明及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当关键技术属填补国内空白时应有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由技术情报部门提供)。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式7份,其中 1份须为原件。工法应用实例的工程录像DVD光盘1份。DVD录像应反映工法实施中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 三、受理单位与申报时间 根据《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受理工法申报评审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5日前将《 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和《工法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电子文档报送到省建筑业协会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申报材料1式7份(其中一份原件附加工程录像光盘)报送到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联系人:张国新;陈毓 联系电话:024-22714341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瑞宝东方大厦706室。 附件:1、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doc 2、工法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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