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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辽住建【202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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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行业分中心、东电管理部,各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 现将《辽宁省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披露。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2021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辽宁省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4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6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管理部。从业人员2103人,其中,在编1140人,非在编963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0年,新开户单位13807家,较上年减少1920家;新开户职工35.03万人,较上年减少5.67万人;实缴单位98474家,实缴职工504.26万人,缴存额845.3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2%、-0.92%、8.21%。2020年末,缴存总额8033.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6%;缴存余额2806.71亿元,同比增长7.34%。 (二)提取 2020年,211.6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653.49亿元,同比增长12.4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3%,比上年增加2.92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5227.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2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22万笔383.23亿元,同比下降8.18%、4.1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83.15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2.16万笔4553.4亿元,贷款余额2317.4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2%、9.19%、4.5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2.57%,比上年末减少2.23个百分点。 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141.6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1.04%,比上年末减少1.4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1.89亿元。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8459笔299959.68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633305.0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54075.5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6652.42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2092笔834429.1万元,累计贴息24511.06万元。 (四)购买国债 2020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收回国债0亿元。2020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融资 2020年,融资14亿元,归还27.7亿元。2020年末,融资总额194.47亿元,融资余额16.69亿元。 (六)资金存储 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20.64亿元。其中,活期9.2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29.97亿元,1年以上定期224.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6.96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2.57%,比上年末减少2.2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0年,业务收入900514.77万元,同比增长8.87%。其中,存款利息165371.2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30803.8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339.6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0年,业务支出460021.12万元,同比增长11.2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13788.4万元,归集手续费8886.8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4041.25万元,其他13304.59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0年,增值收益440493.65万元,同比增长6.47%;增值收益率1.61%,比上年减少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9869.5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6318.9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4305.2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3817.9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3544.6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48095.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26439.1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45320.08万元,同比下降6.51%。其中,人员经费27248.75万元,公用经费4503.08万元,专项经费13568.2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4423.48万元,逾期率1.0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39611.1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7.23%,国有企业占24.32%,城镇集体企业占1.36%,外商投资企业占7.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2.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3%,灵活就业人员占0.02%,其他占5.24%;中、低收入占98.31%,高收入占1.6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93%,国有企业占9.95%,城镇集体企业占1.04%,外商投资企业占6.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8.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6%,灵活就业人员占0.08%,其他占9.84%;中、低收入占99.58%,高收入占0.4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8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55%,租赁住房占2.9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4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93%,出境定居0.1%,其他占4.18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8%,高收入占2.12%。 (三)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6.75%,90-144(含)平方米占57.66%,144平方米以上占5.59%。购买新房占65.8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3.9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1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6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8.1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46%,30岁-40岁(含)占39.04%,40岁-50岁(含)占20.5%,50岁以上占7%;首次申请贷款占86.3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65%;中、低收入占99.07%,高收入占0.93%。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4.06%,比上年减少5.7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疫情期间持续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延迟开放部分服务大厅、积极推行网上业务办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复工复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 国家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转发国家政策文件,提出具体落实要求,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各地出台了具体落实文件。阶段性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底,全省共有3540个单位申请缓缴公积金,涉及职工40万人,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16亿元,有效纾解企业困难,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企业发展。 (三)加大力度防控资金风险 加大资金管控力度,严禁挪用住房公积金;综合采取每周报告、月度分析、电子稽查、书面调研和全省通报等措施,加强个贷逾期催收工作。重点监控个贷逾期率高的城市,严防疫情后个贷逾期突增风险,更换思路,更新手段,加强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管理,逾期率有所下降。 (四)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做好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工作,打通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数据通道,实现深度融合,企业可在平台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使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更高效、更便捷。完成2020年“跨省通办”任务,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信息查询业务、正常退休提取公积金和开具缴存使用证明等3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全省有2个单位获得国家级创建文明单位荣誉,2个单位获得市级创建文明单位荣誉;8个单位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3个单位获得地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2个单位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2个单位获得省级先进集体荣誉;3个单位的10名工作人员获得市级先进个人荣誉;3个单位获得其他市级奖励共2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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