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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政发〔2018〕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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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 “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 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8年6月5日16时10分,本溪龙新矿业有限公司思山岭铁矿在建设期间,措施井井口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25人被困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组织、沉着应对、靠前指挥,抢险救援专家组科学研判、勇于担当、果断施策,各支救援队伍团结协作、行动迅速,确保了抢险救援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华煤集团有限公司李洋、宋明远2名职工在井下断电、涨水、坍塌状况不明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主动请缨下井救援被困工人。经过近15个小时的抢险救援,被困井下并保持联系的23人全部安全升井获救(失联2人已于8月2日找到,确认死亡),创造了“千米深井救援奇迹”。在救援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奋不顾身、可歌可泣的英雄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为表彰奖励抢险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大力弘扬抢险救灾精神,省政府决定,对在抢险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沈煤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等6支救援队赠授锦旗;为董绍师等7名同志记一等功;为邢军等8名同志记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励,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作出更大贡献。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切实把抢险救援精神转化为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的实际行动,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 附件:“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辽宁省人民政府 附件 “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 一、赠授锦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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