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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报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
  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03年省政府成立了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副省长鲁昕同志任组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事厅、省劳动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体改办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几年来经过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鉴于我省就业工作的实际,及各成员单位领导人员的变动,对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鲁 昕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周万春(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德祥(省教育厅厅长)。
成 员:崔庆凯(省发改委助理巡视员)、何晓淳(省教育厅副厅长)、刘晓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庄 敏(省公安厅副厅长)、周志敏(省民政厅副厅长)、闫 伟(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守力(省人事厅副厅长)、吴 康(省编委副主任)、徐大庆(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韩 杰(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常 海(省地税局副局长)、王福全(省工商局副局长)、李秀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常秀娟(省国税局副局长)、闫 力(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高 飞(辽宁银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教育厅副厅长何晓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刘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