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四日
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方案
建设辽宁电子口岸是加快推进大通关工程建设,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6〕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以合作促发展,坚持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走共建、共管、共享和共同发展的道路。 二、总体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具有一个“门户”入网,一次认证登录和一站式服务等功能、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及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口岸执法管理更加严密、高效,企业进出口通关更加有序、便捷,进一步提高辽宁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远期目标:把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体系中重要的信息化支撑系统,覆盖航运中心物流辐射的所有区域和相关领域。 三、定位、功能和建设原则 (一)定位。辽宁电子口岸是集大通关业务操作平台和信息平台为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电子口岸建设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在省政府统一主导下,由全省各有关部门联合共建。电子口岸集政务、商务于一体,按商务网运作。平台建设分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两部分,第一阶段以电子政务建设为主。电子口岸建设初期的用户主要是全省涉及口岸“大通关”相关的执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二)功能。辽宁电子口岸是在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和省有关单位现有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的信息平台,与各单位内部操作系统互不替代。通过平台实现各部门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向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主要实现中国电子口岸的功能、口岸执法部门专业项目管理功能、辽宁特色项目功能、商务增值服务项目功能。 (三)建设原则。 1、“三统一”原则。实现各部门互联互通和网上核查,统一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安全认证系统,统一技术规范、数据标准,统一使用“辽宁电子口岸”品牌。 2、独立性原则。辽宁电子口岸是中国电子口岸的组成部分和功能延伸,其建设和运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辽宁电子口岸的建设将实现本地区口岸管理部门数据共享和联网申报、联网核查、联网作业,同时与中国电子口岸及其他地方电子口岸实现互联互通,满足口岸通关、监管和服务需求。 3、唯一性原则。辽宁电子口岸是全省大通关的唯一门户网站,各口岸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在统一的辽宁电子口岸平台上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一卡通”、“一站式”服务。各有关市及相关单位不得重复建设电子通关业务方面的公共信息平台,现有对公众服务的大通关应用项目统一纳入辽宁电子口岸平台。已建设和正在建设的营口电子口岸、锦州电子口岸平台要整合到辽宁电子口岸平台之中。 4、合作性原则。在辽宁电子口岸建设中,参建部门之间为平等合作、相互配合关系。建设辽宁电子口岸主要任务是整合信息资源,不改变各部门的工作职能。 5、安全性原则。辽宁电子口岸是我省经济运行管理的一个重要信息系统,各参建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确保辽宁电子口岸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辽宁电子口岸运营单位要对各有关部门提供的重要敏感信息进行严格管理。 四、建设和运行机制 辽宁电子口岸建设和运行实行“政府主导、海关牵头、联合共建、实体运作”的机制。 政府主导。电子口岸建设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辽宁电子口岸建设、运行组织领导工作,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 海关牵头、联合共建。辽宁电子口岸建设、运行由大连海关会同沈阳海关牵头实施;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与建设。要充分利用中国电子口岸和地方资源的优势,达到平台建设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和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的目标。 实体运作。辽宁电子口岸建设、运行由实体公司承担,按照“政府主导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实体公司组建要体现运营主体的唯一性、权威性和参与的开放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适应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公司的组建方案省政府责成大连市政府和大连海关(会同沈阳海关)商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边防总队、辽宁海事局提出,鼓励国税、地税、外汇管理、铁路、港口、机场、航空公司等口岸通关相关单位参与,将各单位的大通关相关业务链接到辽宁电子口岸平台上来。实体公司组建方案报省电子口岸领导小组审定。公司在大连市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辽宁现代物流网有限公司作为原省电子口岸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可遵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收购其余股东的股本,成为独资公司,参与辽宁电子口岸建设,并可按照全省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承担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等其他信息化建设任务。 五、建设资金 辽宁电子口岸建设和运营所需资金按政务和商务划分,分别采取不同方式解决。 辽宁电子口岸政务工作是各口岸部门执法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延伸,网络平台搭建和政务应用项目,由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建设。相关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由大连市地方财政解决,省政府视建设需要给予一定的补贴。 辽宁电子口岸商务内容实行有偿服务。在政务信息服务以外,利用平台资源开发的用户个性化定制的物流信息组合查询、外贸商务电子秘书、网上订舱等增值项目服务,由实体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实行有偿服务。其服务收入用于商务应用项目开发和弥补平台运行资金的不足。
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