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全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6〕9号)精神,加快建立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体系,推动全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开展全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以下简称规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一个系统、完整、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全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以加快建立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体系,推动全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以水资源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利用支持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目标 根据全省区域和城市、乡(镇)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针对区域和城市、乡(镇)供用水,城市、乡(镇)水源地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统一规划、全面安排、综合治理、综合利用、节约用水、防治污染、地下水保护的原则,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为核心,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全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为建立和实施全省区域和城市、乡(镇)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体系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 三、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以2006年为现状水平年,2015年、2020年为规划水平年,2030年为远景展望年。主要内容为: (一)基本资料收集。 1.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现状资料。按地级市、县(县级市、区、经济开发区)、乡镇统计人口、GDP、耕地面积、灌溉面积、大小牲畜、粮豆产量等情况。 2.供水基础设施及供水能力现状资料。按县级行政区对全省现状供水基础设施及供水能力、现状供水量(分地表水、地下水、其它供水)进行调查、统计和复核。 3.行业用水现状资料。按照生活(城镇生活、农村生活)、生产(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畜牧业)、生态用水,对河道内、河道外现状用水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 4.供水水质现状资料。调查、收集城市供水设施现状供水水质监测资料,进行水质现状评价,明确供水水质现状及水质达标情况。 5.废污水及面污染现状资料。调查、收集污染源、废污水排放量及入河量现状情况。 (二)水资源评价分析。 1.水资源数量评价。按照县级行政区套四级流域分区进行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评价。 2.水资源质量评价。按照水功能区划和区域水文地质进行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质量评价。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评价。 1.用水、节水现状评价。按县级行政区分析现状年区域综合用水指标、行业用水指标,评价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 2.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评价。分析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浅层地下水开采率、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 3.存在的主要水问题。全面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 (四)节水规划。 按区域和行业提出节水目标和控制指标,制定相应的节水措施。 (五)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 按区域和行业制定中水、海水及矿井排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 (六)供水水源配置规划。 1.水资源供需分析。在进行区域需水预测和供水预测的基础上,采用“三次平衡”方法进行供需平衡分析。 2.供水水源配置规划。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利用现有水源的潜力和污水处理回用的水资源,本着供水就近与经济合理、经济社会与环境用水协调的原则,提出规划水平年水资源配置方案,并进行比选,提出优化方案和重要枢纽工程规划。 (八)水资源保护规划。 制定地表水、地下水和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对策与措施等。 (九)规划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对规划协调性、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十)规划投资估算、实施效果分析和保障措施。 测算规划实施所需投资及来源,全面分析各水平年规划实施效果,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政策、技术和工程性等综合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10月底前)。 1.制定规划大纲。制定《辽宁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大纲》,统一规范规划的技术路线、主要内容和编制方式方法。 2.动员部署。召开全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会议,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规划编制阶段(2008年11月至2009年10月)。 1.基本资料调查汇总时段。从2008年11月至2008年12月底,各市、县要按照《规划工作大纲》的统一要求,完成规划所需的基本资料调查收集工作,并上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在2009年2月底前,完成基本资料的审核和汇总,并召开协调会,对各市、县基本资料成果进行协调确认,再反馈给市、县。 2.规划编制时段。从2009年2月至2009年9月底,各市、县依照确认的基本资料成果,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提出本行政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初步成果。省水利厅在进行汇总和分析论证后,对各市、县规划的初步成果进行协调确认和初步审查,再反馈给市、县。 3.审查验收时段。从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各市、县根据省确认的初步成果,对本行政区的规划进行完善和补充,形成最终成果,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报本级政府批准。省水利厅在各市、县规划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全省规划成果,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报省政府批准。 五、组织协调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规划工作的组织指导,省建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为成员单位的全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制度。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召开规划专题会议,协商解决规划编制中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有关重大协调和衔接问题,协调审定规划关键成果和最终成果。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规划编制工作,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市、县规划编制、协调与衔接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工作的宏观指导,协助收集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等方面的资料和有关规划;提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意见。 省财政厅:负责规划工作的宏观指导,安排规划工作经费。 各级政府也要建立本行政区规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和做好组织协调和省、市、县规划的衔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是一项综合性水利规划,涉及范围广、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要从水资源安全保障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把规划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统一标准,上下协调。本次规划工作,按照先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的组织方式进行。各市、县要统一按照《辽宁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大纲》的技术要求做好本行政区的规划工作。在工作中,既要加强省、市、县等多个工作层面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又要保证规划成果与区域经济发展等其他规划相协调。 (三)保证规划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根据本级承担的规划工作任务,安排规划工作经费,确保规划工作的顺利完成。
省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二○○八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