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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文件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文件
辽委办发〔2009〕41号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

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委、市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定期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具体工作部门的责任,落实任务,限期完成。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将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共同完成任务的有效机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各地区的沟通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总结经验,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请各市、省直有关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上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4-86907097)。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辽宁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主要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