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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报
第四届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建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省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奖励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由省政府聘任,每届任期3年。
  目前,第三届委员任期已满,为保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组建第四届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任期三年,名单如下:

  主任 委 员:滕卫平  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委员:赵明鹏  省科技厅厅长
  秘 书 长:孟庆海  省科技厅副厅长
  委   员:周喜鼎(省发改委副主任)、蔺晓刚(省经信委副主任)、周浩波(省教育厅副厅长)、侯志平(省财政厅副厅长)、林国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包信和(中科院沈阳分院院长  中国科学院院士)、程耿东(大连理工大学教授  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国栋(东北大学教授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温福(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中国工程院院士)、苏永强(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