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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
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1〕1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

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9号)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十二五”期间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快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着力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政策支撑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为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900万吨以上,米袋子安全性增强;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供给能力充裕,“菜篮子”产品丰富,无公害等三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每个农业劳动力提高农业增加值4000元,新增农民人均纯收入5000元;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0%。到2020年,全省农业土地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达到东部沿海地区或较发达国家水平,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稳定发展粮油生产。全面推进高产粮油创建工程,提高生产能力,保障粮食有效供给。重点实施新增225万吨粮食的产能建设工程,加快36个国家级粮食大县的产能建设。突出抓好66.7万公顷优质水稻和优质玉米提升工程,打造辽宁优势水稻、玉米产业带。积极推进33.3万公顷间套复种高产粮田建设,实施创建“吨粮田”、“双江田”行动。推进以花生为主的66.7万公顷油料基地建设工程,培育阜蒙、黑山等花生产业示范县,将阜新市打造成全国重要的花生生产和加工基地。
  (四)加快发展果菜生产。抓住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契机,着力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施以突出特色、增加效益为重点的66.7万公顷高效设施农业工程建设,新建蔬菜标准示范园100处,促进设施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将朝阳市打造成全省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市。积极推进名优水果开发工程,实施66.7万公顷规模化优质水果提升工程,新建水果标准示范园100处,推动特色果品规模化、规模果品优质化、优质果品产业化发展,加快渤海湾水果产业带建设,向果业强省迈进。
  (五)推进特色区域的发展。重点推进东西部山区33.3万公顷食用菌、中药材、山野菜、花卉、小浆果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将岫岩县打造成全国食用菌强县,将凌源市打造成中国北方鲜切花卉第一市,将桓仁县打造成中国冰葡萄第一县。积极推进新兴种业发展,依托沈阳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一批高校院所,重点打造种子创新沈阳农业硅谷,加快现代农业种子产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在坚持科学规划、主导产业明晰、建设规模合理、基础设施良好、科技水平先进、运行机制顺畅的前提下,加快完善瓦房店市、辽中县和台安县3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功能建设,并带动一批跨区域大型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发展,积极推进辽南无公害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打造沈大高速现代农业示范带和沿海大道高效农业景观带。
  (六)积极发展畜牧业。进一步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确保畜产品有效供给。重点实施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强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全面提高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实现畜牧业发展方式由千家万户为供给主体向以畜产品加工企业和标准化规模养殖一体化为供给主体的根本性转变,将我省建设成为产业优势明显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和全国主要畜产品供给基地。到2015年,我省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产业化率达到60%,良种化率达到95%。畜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提高,逐步实现重大动物疫病的扑灭和净化。畜牧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9%,商品饲料使用率达到85%,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覆盖率达到两个100%,肉蛋奶等主要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80%,畜牧业综合生产水平全国领先。
  (七)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按照“生态、健康、循环、集约”的总体要求,推进渔业主导产业的发展,加快现代水产养殖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实施我省“十二五”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规划和现代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加大增殖放流规模和人工鱼礁建设力度,建设现代海洋牧场。积极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突出特色精品,重点建设海参、对虾、鲜鲽鱼、扇贝及滩涂贝类、河蟹、淡水鱼等一批优势水产养殖业基地,到2015年,精品渔业产量达到300万吨。加快推进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和水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健康、绿色、安全渔业的发展基础。
  (八)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实施荒山绿化工程、辽西北边界防护林体系拓宽工程、沿海经济带拓宽绿化工程、公益林与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城市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封山育林工程、森林抚育工程、公益林与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优质苗木培育工程等十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依托林业资源,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绿色食品、林木精深加工、林业生物质能源等接续替代产业,大力培育一批林业产业龙头企业,促进全省林业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加速推进集体林权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抓好“一个体系四项制度”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建立促进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严格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促进林业资源增长、社会增效,实现生态省建设的新跨越。
  (九)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依托农产品资源,积极建立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加快构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技术装备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对接工程、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优势特色农业开发工程、农产品精深加工工程,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政策扶持措施,在老工业基地改造专项资金向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倾斜的同时,积极落实好我省促进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的财政、土地、税收、贷款担保、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配套政策,创造宽松优越的投资环境。
  (十)推进休闲农业发展。按照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快构建各具特色、布局合理的现代休闲农业体系。积极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突出传承地域特色文化与农耕文化,充分开发具有观光和旅游价值的农业资源和现代农业产品,与温泉等旅游资源、农家乐相结合,提高休闲农业的创新能力。
  三、加强现代农业基础条件建设
  (十一)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大型灌区的设施建设。按照新增225万吨粮食产能的目标要求,完善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加强11座大型灌区、25座重点中型灌区和11座大型灌排泵站的更新改造。进一步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巩固和完善农田排涝设施建设。到2015年,改善易涝耕地33.3万公顷,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提高。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围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配水及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推进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以及配套工程的前期工作。加强中小河流和中小型病险水库的治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农业生产用水的保障能力。
  (十二)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实施节水型农业工程建设,采取工程、农艺、经济、科技、行政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节水型农业建设。开展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要从供水到田间全面节水,集成创新农业节水技术模式和推广应用。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提高旱田灌溉率,推广地膜覆盖,积极实施133.3万公顷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力争全省适宜深松作业的耕地3至5年深松一次。到2015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50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5提高到0.58以上。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任务,高标准旱涝保收田达到200万公顷。
  (十三)提高耕地质量。以国家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我省36个产粮大县(市)为重点,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土壤地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包括农田水利工程和配套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防护林、积肥设施和农技服务体系等设施建设。实施辽河平原中北部棕壤区渍涝盐碱地45万公顷治理,加大土壤改良剂推广力度,促使盐碱地面积减少50%以上。加快辽西北33.3万公顷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尽早建成一批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行动,建立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整村、整乡、整县推进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入户率和到田率。依托中央和省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和秸秆腐熟还田,提高耕地质量。
  (十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按照现代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发展的要求,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农机化的区域布局和装备结构,加快农机化推进工程。积极引导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机械化及农用航空的发展。实施农机研发攻关工程,优先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的精量播种、玉米收获、水稻插秧、设施农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机械装备、技术的攻关和研发工作,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和引进一批我省急需的新型农机产品,提升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实施农机专业合作社工程,采取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等政策,大力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实施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改善服务手段,提高安全服务能力。
  四、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十五)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和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重点抓好主要农作物良种繁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病虫害防控、绿色储粮、农产品安全等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工程,落实好国家开展的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苹果等一大批产业技术研发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对主要农作物科技创新应用能力。实施绿色储粮技术创新工程,按照统筹规划、重点引导、逐步推进的方式,积极营造绿色储粮技术推广应用氛围,加快推进农户科学储粮示范建设,加强粮食的保质干燥、节能减排和自动控制新技术的研发攻关能力建设。
  (十六)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创新农技推广体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落实国家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任务,抓紧基层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其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保障人员经费,创新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建立多元农村科技服务新机制,引导各级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和农民专业协会开展科技服务,培育各类新型农村科技示范户,发挥传帮带的示范作用。
  (十七)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和智能粮库,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实施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工程,整合各类涉农信息资源,推进信息采集、会商、分析预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构建省、市、县一体化的“大金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开发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网上促销、网上交易,组织面向农业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继续深化“12316”金农热线的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更广泛的专家咨询服务。组织开发可视化农业服务系统、农业数据中心系统和农业市场监测与运行分析系统,为政府和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持和信息服务。依托各类协会、合作社建设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实现每村一个信息服务站点,提高农业生产设施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十八)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农村文化、教育、科普和农技设施的作用,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设施农业科技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推进农民培训的职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以科技示范户、种粮大户、农机大户、从事种养业骨干农民和村干部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技推广服务机构、高中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协会与民间服务组织等各类培训机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五、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机制
  (十九)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到2015年完成全省15%以上的村土地物权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县、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完善以流转信息网络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为主的土地流转市场交易规则,到2012年,实现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积极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土地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二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扶持农村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积极落实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的政策,每年新扶持一批专业合作社发展。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重点引导扶持种植、养殖、农机、流通等各类专业合作社扩大规模、倍增会员、加快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参股龙头企业、“农超对接”和按规定参与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规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将农产品送入超市进行直销、创建自主品牌的行为予以扶持。
  (二十一)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经营规模大、辐射面广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科研开发和科技创新工程,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办技术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强科企合作研究、联盟开发和参股经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开发应用的市场竞争能力。实施品牌战略,全力打造知名龙头品牌,着力抓好优质特色品牌、地理标识的注册、宣传、保护和推展,以大型核心龙头企业为牵动力,对品牌进行整合,促进品牌向名牌转化,发展名牌产业军团。培育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团队,重点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之间的联合、并购、重组和参股,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设立风险基金,鼓励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培植、发展契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的“三品”原料生产基地,推进“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追溯可控机制的创新。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按10%进行补助,补助金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

  六、完善现代农业生产流通体系
  (二十二)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市场体系,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生产稳定、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产销衔接密切、市场供需波动可控。重点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实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优势、分层建设、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全省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58号),重点建设各具特色的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完善粮食购销服务网络,加强粮食物流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营销与技术服务平台,推进百万农户网上营销与技术信息服务建设。
  (二十三)完善粮食仓储设施。优化粮食仓储布局,推进储粮多元化,构建现代粮食物流体系。认真落实《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规范仓储单位布局,完善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制度。支持重点国有粮食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仓储设施和承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设施建设,加强粮食烘干、节能减排、绿色储粮、质量检测的设施建设,提高粮食企业仓储能力和检测水平。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推进粮食仓储大户和物流模式业态发展。
  (二十四)增强农产品运输能力。全面落实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以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资源整合为契机,发挥我省“北粮南运”通道中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干线公路升级和农村公路网建设,提高公路的运输能力。着力挖掘现有企业的运输能力,发挥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周转量较大企业的运输能力,强化现有运输方式的优势,加快“四散”作业设施、设备的建设。重点整合扩大运输能力,充分利用东北铁路和我省港口的扩能改造,加快十大粮食物流重要节点建设,整合沿线的粮食收储点,满足现代粮食流通需求,提高水陆联运、海运作业的能力。积极扶持食用油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增加自备油槽车的数量和国有食用油经营企业增加罐容等配套设施,提高食用油的安全运输能力。
  七、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
  (二十五)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林木加工剩余物等农林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发展农村能源新产业。重点抓好生物质能转化、太阳能综合利用和沼气发电等农村能源新技术的推广工作,积极实施一批秸秆固化示范工程和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示范工程,加快推进生物质综合利用新兴产业的发展。继续抓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促进养殖场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推进农村能源传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到2015年,推广以“一池三改”、“四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户用沼气工程20万户,带动农户改厨、改厕、改圈,发展沼气生态农业。推进省柴节煤炉、灶、炕的升级换代,推广“吊炕”60万铺。加快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村能源事业的发展需要。
  (二十六)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护黑土资源,以有机培肥为基础,定向培育退化黑土和薄层黑土。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控制和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村清洁和生态拦截工程,重点建成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农村清洁工程500处,对农作物秸秆、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等生产、生活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配套推广节肥、节药、节水等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建立农村物业服务站模式,构建农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促使示范区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实施生态拦截工程,重点建设生态拦截沟渠200万米,对农田损失的氮磷养分进行有效拦截,达到控制养分流失和面源污染的目的。
  (二十七)大力发展绿色和有机食品。积极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绿色和有机食品品牌,打造一批开放度大、上规模、标准高、信誉强的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完善绿色、有机认证补贴制度、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证和绿色、有机生产资料认证补贴制度,加快制定实施一批地方标准性强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创建发展绿色和有机食品新机制。加大绿色食品基地和出口基地建设,以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或合作社为载体,在辽南和沿海经济带建设一批省级绿色食品和出口基地。建立并完善绿色、有机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重点选择100家绿色食品企业和有机食品企业,建设省级绿色、有机食品质量追溯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绿色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产品地理标识使用管理,推进绿色、有机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绿色、有机食品宣传推介行动,加大媒体宣传、招商推介、基地超市对接力度,鼓励企业进入大中城市创建绿色、有机食品直销店、专营店、专营区、连锁超市等多元营销模式,积极开拓外埠市场,推进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快速发展。
  八、发挥农垦垦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十八)加快垦区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垦区现代农业支撑条件建设,国家及省、市、县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要覆盖到各国有农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属地国有农场的指导和支持,加强国有农场的生产经营管理。

  (二十九)鼓励垦区为地方农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在加大对国有农场土地复垦投入力度的前提下,充分开发利用农场国有土地资源,支持国有农场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带动周边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垦区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的优势,不断提升国有农场在种植、养殖和水产业上的示范引领作用。国有农场要积极探索土地代耕制、承包租赁制和托管制等经营形式,努力发展土地集约经营。推进场乡(镇)合作共建,不断扩大共建范围和领域。
  (三十)积极推进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国有农场社会公益事业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适当选择集中连片、经济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国有农场,加速推进其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步伐。
  九、统筹城乡和工农业发展
  (三十一)积极探索以城带乡发展的新途径。统筹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按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消除城市户籍管理对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消除农民进城享受城镇公共服务的阻碍,推动农民向市民转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的职业介绍机构网络,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造条件。
  (三十二)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把新农村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抓好一批新兴市镇和一批中心镇(村)的规划和建设,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重点抓好1000个示范村建设,规范有序引导乡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有序整治开发土地,培优做强一类村,加快转化二类村,重点扶持三类村。利用好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占用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十三)努力构建以工促农发展的新机制。适应粮食生产和仓储流通机械化需求,积极研制生产大型农机具设备和水稻育秧工厂化设备及粮食烘干、物流设备。适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需求,积极研制粮食、乳、肉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成套设备。适应农业资源综合利用需求,积极研发作物秸秆收集和各类固化成型设备、沼气发酵及储气一体化装置等,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装备制造企业的对接交流与合作。
  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三十四)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并完善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发展现代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和完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拓宽补贴范围,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保护农民种粮利益,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积极落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项优惠政策,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和以工带农、以工投农、以工改农等方式,引导民间工商资本和推进村企挂钩,鼓励工商企业投资现代农业建设。

  (三十五)健全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制度。建立并完善向粮食主产区政策倾斜和利益补偿的新机制。重点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的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逐步理顺粮食价格,使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保证主产区种粮农民能够获得较多收益。继续落实中央对产粮(油)大县的奖励政策,积极探索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新机制,稳妥做好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的消化处理工作。
  (三十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拓农村金融市场,着力构建农村金融体系,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研究落实财政扶持农业的保险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农业保险体系。完善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管体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建立和规范农业保险投保、立案、查勘定损、纠纷鉴定、理赔流程等方面制度,认真研究和落实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
  (三十七)统筹各类强农惠农资金。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的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政府强农惠农资金整合。重点加强省级以上涉农部门安排农业投资的项目审核、项目实施、规划编审等环节的沟通和衔接,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对省级以上补助的各类资金,按使用性质和用途进行整合,简化手续,统筹安排使用,保障资金安全,使农民早受益。
  (三十八)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各级政府要借鉴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经验,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综合试点。重点在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统筹整合强农惠农资金、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农业综合机械化、完善金融手段、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优先开展试点建设,加大支持力度,深入探索,跟踪总结,适时推广典型,促进现代农业大发展。
  (三十九)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完善农产品出口的生产和销售政策支持体系,提高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具有辽宁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坚持以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为载体,积极扶持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的发展,完善农业投入品控制和自检体系建设,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空间,稳定和扩大日韩、欧美传统市场,积极开拓东盟、南美、非洲、中东新兴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扶持一批农产品出口企业或贸易服务机构在境外兴办农产品经销实体,推介一批境外知名农业展会,组织农产品出口生产和贸易企业赴境外参展,增强农业国际化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我省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四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的重要日程上,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规划引导和目标考核,建立联席会商与考核奖励新机制,积极推进我省现代农业的大发展。

 

省农委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