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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
“四化”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1〕2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
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


  为提升全省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营造良好的环境,特制定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竞赛活动(以下简称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原则,以“美化辽宁,迎接全会”为目标,以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为重点,营造城市景观、提升城区品位、彰显地域特色、弘扬辽宁文化,以靓丽、文明、和谐的辽宁形象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召开。  
  二、活动目标
  (一)到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召开前,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5%,新城区主干路两侧要建10米以上的景观绿化带,老城区要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增加绿量,城市绿化管理得到加强,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二)城市建筑色调规范,主干路、临街路建筑立面得到整治,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规范,户外宣传设施完善,城市空间得到美化。
  (三)城市道路和排水通畅,城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施工现场、集贸市场、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得到综合治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得到净化。
  (四)城市功能性照明完善,景观性照明得到加强,消灭城区摸黑路,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城市亮化档次得到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绿化。
  1.大幅度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精品工程。以多种树、种大苗为重点,增加绿化面积。以公园、游园、广场建设为板块,营造城市精品绿地。以街路、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带为骨架,建设绿色生态长廊。以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等附属绿地为载体,构建宜居环境。以立体、屋顶绿化为辅助,构建城市绿色空间。以城市面山绿化为依托,建设城市绿色屏障。
  2.各市、县(市)要按照1000米的绿地服务半径规划建设一批单位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新建1处5万平方米以上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综合性公园。新建1条主干路两侧留10米以上生态绿色廊道,形成园林绿化景观大道。有条件的城市要建设植物园、动物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湿地公园、儿童公园等专类公园。
  3.以城市沿江、海、河、湖、渠、湿地、河滩地和新建设的人工河(湖)等为体系,建设绿色景观风光带,营造优美的水系环境,给市民提供足够戏水、亲水空间,使城市环境和观水、戏水相得益彰。
  (二)美化。
  1.规范城市建筑色调。编制城市色彩专项规划,在对城市建筑色彩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与自然环境和谐、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城市功能分区原则,确定城市色彩定位,划定城市色彩控制分区,制定分类控制要素,规范城市建筑色彩,营造和谐的城市色彩环境。
  2.整治主干路临街建筑立面。拆除违规建筑和破旧废弃建筑,对保留建筑要根据建筑风格和特点进行粉饰,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按照原有建筑的风貌和色调进行粉饰,历史建筑、文化古迹周边建筑的风格和色调与古建筑相协调,对破损、脏污的建筑进行修缮和粉饰,对“烂尾楼”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保持主要街路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完好,鼓励楼顶“平改坡”,营造良好的视觉环境。
  3.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识。拆除城区及铁路、公路沿线陈旧破损、影响观瞻及未经审批设置的广告设施,建设一批设置艺术化、路段特色化、效果景观化的广告牌匾。清理规范交通标识路牌。规范、完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导向标识和内容。
  4.完善户外宣传设施。在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和重点部位要完善、新建一批电子广告屏和公益广告牌,用于全运会筹备和比赛期间播放有关全运内容的宣传片、新闻片和旅游片,转播全运会比赛实况,营造全运文化氛围。
  5.设置公共艺术小品。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广场、公园等场所要设置一批体现城市特色的建筑小品、雕塑和植物花卉景观,营造内涵丰富、景物宜人的艺术氛围。
  (三)净化。
  1.治理城市道路和排水。全面治理城市道路,城市主次干路、火炬传递路线和全运会“吃、住、行、游”涉及道路要达到路面平整无坑包、边石顺直无破损、步道美观无缺失、井盖平稳无松动,完好率达到100%;支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提高排水能力,确保城市主干路、出口路,以及立交桥、火车站、机场、码头、比赛场馆等重点部位遭遇暴雨时路面不积水。
  2.治理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按照现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市、区、街道、社区相互配合,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排水粪便及时清掏工作,搞好楼道清扫、庭院保洁、临街单位环境卫生。
  3.治理施工现场和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理整治,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围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防止扬尘污染。加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取缔违规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马路加工厂、摊点、流动商贩、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
  4.治理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卫生。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整洁美观,无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柴草、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物、无河塘漂浮物。
  5.治理公共场所卫生。清除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商业街、公园、比赛和接待场馆等公共场所的不卫生等现象,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四)亮化。
  1.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合理设置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限时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全部实现城市街巷路、小区、单位和居民楼道亮化,消灭城区摸黑路,方便群众出行。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及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2.编制和完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在城市主干路两侧楼宇、标志性建筑、广场、公园、城市出入口、机场、车站、码头、比赛和接待场馆,高水平规划、设计和建设一批重点突出、结构合理、节能环保的景观照明体系,形成简洁大气、点线面结合、动静适宜的城市整体亮化夜景。
  3.建立健全城市照明巡视、维护管理责任体系。加强亮化设施维护和管理,杜绝照明灯饰设施不亮、缺失、损坏、断条现象,保障亮化效果。认真落实《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有关节能规定,健全城市照明设施节能管理机制。
  四、验收考核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竞赛活动验收标准及细则,加强对竞赛活动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竞赛活动顺利实施,及时做好验收评审工作。
  (一)验收方式。验收工作在各市、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采取民意测评、专家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民意测评由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由群众在“民心网”上以投票的方式进行。专家现场检查由省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办法进行。民意测评、专家现场检查的成绩各占50%,报省政务公开办进行汇总。
  (二)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省辖市政府于7月底前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竞赛活动自评材料及拟申报范例奖项目上报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办公室。全省考核工作于8月份开展,10月份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分组。14个省辖市为第一组,56个城区为第二组,44个县(市)为第三组。
  (四)考核结果。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对市、县(市、区)采取星级评定制,在活动起步阶段,设一至四星四个等级,实行动态升降级制度;对单体项目如城市街路、广场、公园、水系等评出“范例奖”。考核结果于每年10月在《辽宁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竞赛活动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竞赛活动的宣传;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务公开办负责竞赛活动的“民心网”民意测评和初评;省公安厅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整治;省交通厅负责公路控制区及长客站等部位整治;省卫生厅负责公共场所卫生整治;省工商局负责组织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省体育局负责全运场馆内部环境整治;沈阳铁路局负责铁路沿线红线内及火车站等部位的整治。各市政府要加强对开展“四化”竞赛活动的领导,认真制定落实措施,确保本地区竞赛活动的健康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的作用,通过开辟专题或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先进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地区要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将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内容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各市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附件: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

 

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卫国 副省长
  副组长:何明清 省政府副秘书长
      商向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成 员:张玉珠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玉起 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
      闫庆文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殿纯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杨成伍 省交通厅副厅长
      王天宇 省卫生厅厅长助理
      李成军 省工商局副局长
      徐 汉 省体育局副局长
      李长根 沈阳铁路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张殿纯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