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按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自2006年省政府颁布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扎实推进科普工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5年来,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健全科普工作机制,完善科普设施、丰富科普资源、加强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全面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到2010年,我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3.8%,高于全国3.27%的平均水平。但是,仍存在不容忽视的差距与问题,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科普工作理念与工作方式有待创新,科普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公益性科普事业投入不足,社会化运行机制有待完善。总之,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尚不能满足辽宁全面振兴和科学发展的需要。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因此,要从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和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努力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力争使我省全民科学素质持续稳定提升,为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做出新贡献。 二、发展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为工作主题,积极推动科普工作向能力型、服务型和效益型科普转变,全面提升科学素质建设能力,健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形成自然科学技术普及与社会科学普及合作机制,大力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为辽宁科学发展和社会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省科学技术的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有显著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机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运行机制和监测评估等体系基本建立,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显著提高,我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争取达到5.8%,跃身全国科普工作先进行列。科学素质建设对辽宁人力资源开发、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今后5年,要力争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科学普及成效显著提高。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大力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技能和方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心理健康素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创业技能得到增强,科技致富与增效能力显著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得到提升,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显著提高;城乡地区之间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人力资源素质明显改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建设得到加强,整体科学素质水平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公民科学素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和监测评估等体系进一步完善。以资源共建共享为突破口,继续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有效完善。政府科普投入进一步加大,社会化、市场化科普融资格局基本形成,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行体制初步建立。多元化科普动员激励机制、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界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基本建立。 三、推动五大重点行动 根据总体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要突出农民增收、职工增效、居民增寿、学生增智和干部增力等主题,积极推动五项重点主要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培养科学兴趣,开发未成年人智力。重点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低碳生活、保障安全健康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开发未成年人智力,培养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增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识。 加强素质教育。学前教育实现普及规范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高中阶段教育实现优质特色发展,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职业教育总体水平显著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社会贡献率达到全国领先地位,毛入学率达到60%;终身教育制度初步形成。 强化科学教育。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能力、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必要的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与价值观。增强科普实践。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保障措施。 普及规范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全省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探索建立“以县(市)为主,县(市)乡(镇)共管”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城市幼儿园的规划与建设。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发展0—3岁婴幼儿教育。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指导。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加强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健全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计划,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开展优秀教师送教下乡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水平。 丰富校外与课外科学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依托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社区科普活动等形式,通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提高家长的科学素质,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创建平安校园、“辽宁省百万青少年手拉手减碳行动”等活动,营造具有科学氛围的校园文化。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中小学学校科学教育与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教育辅助机构等场所相衔接的有效机制,探索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拓展社区教育功能,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基地作用。 发挥媒体科普作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推广普及科学技术。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安全生产、应对突发事件,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增强依靠科技增收发展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培养农民科技致富能力。通过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并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训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培训农民200万人。 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学会和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力争培训农民100万人,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保障措施。 完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技推广部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科普学校)等农民科技培训主渠道的作用,围绕《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科学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我省农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 多渠道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分类实施设施农业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进家庭工程、农村青年百千万科技致富工程、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科普惠农示范工程)等,大力推广普及农业实用技术,培养农民致富能手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紧密结合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针对新农村建设人才需求,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清洁能源、农机维修等领域,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创业培训,提升农民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深入开展农村科普活动。通过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社会科学普及周、全国科普日、科普之冬、《辽海讲坛》基层行等活动,宣传科技致富、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远离“黄赌毒”等科普知识,进一步完善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服务长效机制,建立科技文化“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服务机制。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科技入户工程、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乡村清洁工程等惠农工程。推动“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完善科普惠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专家、农村科普带头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专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科技培训、项目推广和技术应用等服务活动。 加强农村科技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培育和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组建各级科技专家服务团,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每年选送一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科技经纪人到省内有关院校学习培训。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优化服务“三农”科技组织结构。 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继续实施百万农民上网工程、百万家庭上网工程和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进一步增强“金农网”、“12316热线”和“辽宁就业培训网”的信息服务功能。在全省试点并推进科普惠农“视频服务平台”、“移动信息服务平台”、“12582声讯服务平台”建设,帮助农民利用现代信息手段获取新技术、新品种、生产项目和市场信息。 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阵地建设。依托农村中小学、村党员活动室、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服务站等,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进一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力争实现点播全覆盖;推进广播电视在村村通的基础上实现户户通。
(三)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提高职工增创效益能力。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自主创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科学知识,增强参与科技创新能力,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围绕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培训城镇职工1500万人次,其中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培养高技能人才5万人,高级技师1.5万人。技能人才占职工总人数的6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27%。 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力争培训进城务工人员100万人。 积极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培训失业人员100万人,其中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创业培训达到9万人。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眼于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积极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力争使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5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0万人。 2.保障措施。 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城镇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建设和完善全省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5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打造10个专业的技工培训集团,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组织实施职业教育系统工程。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县级职教中心质量提升、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等6个工程;完成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中等职业教育扶困助学、新技师培养带动等5个计划。 深入开展职工科普教育活动。建立技能人才培训考核晋升制度,充分发挥工会、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的作用,深入开展读书自学、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讲理想、比贡献”竞赛,创建“科普车间”、“科普班组”等活动。在企业开办《辽海讲坛》科普讲座、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图书室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面向职工传授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再就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企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对在岗职工、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深化辽宁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实行社会力量投资职业院校税收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职业院校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按规定的标准扣除。对企业支付实习生的报酬,允许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并在计算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中扣除。 (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着眼于增强社区居民健康寿命,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拓展科普工作增进社会服务功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居民团结友爱、互助共荣的协作精神,营造依法表达诉求、科学文明生活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以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提升为重点,调动社区居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居民应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保障措施。 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开展大型政策咨询活动,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法规知识和国家有关政策知识,引导社区居民知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安全生产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方面的作用。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社区科普工作。将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大学(学校)、《辽海讲坛》基地、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创建科普示范社区。 共建共享社区科普资源。有效整合社区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企事业单位、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提高科学决策与执行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提高依法科学执政能力,提升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 促进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切实增强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加大党政机关科普工作力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带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的提高。 2.保障措施。 完善机关培训制度。将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工作列入相关培训教育规划和创建学习型机关培训制度。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建立培训基地。整合社会培训资源,依托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7所高校,建立培训基地,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理论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增加科学素质培训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中,列入与提高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专业教材,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举办各种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科技知识讲座、科学素质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利用媒体创办专题栏目,推介科技前沿知识,组织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支持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开办科普专栏。 重视公务员科学素质考评。在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选拔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增加科学素质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建立健全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 四、实施五大基础工程 为落实好上述诸行动计划,着力推进以下科学素质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主要任务。 提高教师队伍科学素质。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9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普通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90%以上,教学科研型大学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95%以上,以教学为主的本科院校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90%以上。 加强科学教育教材建设。根据不同对象需求,制定科学教育教材与教法,组织编写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的科学教育教材,教材内容力求体现现代科学文化最新成果,教学方式方法开放灵活,满足不同对象科学教育与培训的需求。 加强教学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实验室、图书室、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基础设施和教学器材建设,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2.保障措施。 加强教师科学素质培训。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优化教育补充机制,完善科技教育体系,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实施中小学“首席教师”遴选培养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聘任、评价办法,建立职业院校特殊人才津贴制度,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到企业实践制度。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教师培训工作,农村中小学教师新一轮培训不少于240学时。 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教材。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突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主要内容,编写科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各种素质教育教材。增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学校布局调整、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公共机构和设施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主要任务。 提升科普资源开发能力。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和发展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配合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发展主题、适应社会需求、公众喜闻乐见、有地方特色的科普作品。 健全科普资源共享机制。集成省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省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促进科普资源开发制作的社会化,积极推动科普资源产业发展。 2.保障措施。 扶持原创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创作300集科普电视片、100本“随身学”科普图书、50套科普挂图、25套科普培训教材。每年按一定比例将原创科普图书纳入“全国农家书屋工程”和“辽宁省农家书屋工程”备选书目。以各级科协组织为主导,整合社会专业资源,培育建立高水平的科普产品创作队伍;各部门从本行业实际出发,不断加强本行业科普产品制作能力建设;积极培养发展专业性科普产品生产制作企业;以专业科普机构为主体,建立科普产品配送共享体系。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播、展映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资源的共享范围与效应。 推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拓展科普资源服务范围,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科普资源开发共享协作,优化配置科普资源,提高使用效能。继续推进辽宁省科普展品展具服务中心建设,“十二五”期间展品展具总规模保持在10个主题、500件(套)以上,在全省打造“流动科技馆”、“辽海讲坛”公益品牌。建设数字化科普资源库,集成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农业实用技术、科普专兼职干部、科普志愿者、科普基础设施等各类科普信息,推动省内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积极推动科普资源的信息化、集成化建设。 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政策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创造公共科普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作品、借鉴国际先进科普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省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主要任务。 加大媒体科技传播力度。加强科普传播体系建设,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报刊等都要采取联合协作方式,积极开办科普栏目;出版机构要扶植科普原创作品,扩大科普出版物的发行量和覆盖面,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科普传播新格局。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学传播质量。遵循科普创作规律,突出科普作品特色,提高报刊、广播、电视、出版物等科普专栏质量,努力打造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科普品牌栏目。 加快科技传播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手机、互联网、移动电视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科技信息服务,扶持公益性科普网站,发展科普视频,提高科普信息化水平,增强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保障措施。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技频道、专栏制作传播质量,培育一批读者群大、受众面广、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刊科技专栏专版,开办系列科普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培育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 搭建科普互动载体。支持社会各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举办科普知识竞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实现公众与媒体的互动,增强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 提升传媒从业者科学素质与科学传播能力。加强对新闻记者、编剧、导演、作家等传播者的科学素质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影视信息传播内容的科学性,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充分发挥传媒崇尚科学、传播科学的导向作用。 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加强大众媒体与科技界、社科界的有效合作,为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提高科技传播能力提供科普资源支持,积极推动各类大众传媒科普作品创作,提高科普资源开发社会化和产业化水平。 建立和完善科普物品发行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模式,拓宽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构建多元化、便捷化科普物品的发行体系。 开发网络科普新资源。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开辟网络科普新途径,加强网络科普资源建设,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及游戏软件,满足不同层次网络科普需求。 提升大众科普应急能力。提高科普工作实效性,增强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用业内权威科技资讯,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夯实科普工作基础,增强科普设施整体服务功能,创造公众科学素质提升条件,开辟科普活动载体。 优化公共科普资源配置。提高现有科普基础设施使用效率的同时,努力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以增量优化存量,高效化推进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2.保障措施。 加强科技场馆建设。建成辽宁省科技馆,使其成为服务公民的公益性科普教育基地;展示前沿科技,开展学术交流的平台;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感受科技力量的旅游基地。推动市级科技馆建设,对不具备展教功能或不能充分发挥科普作用的科技馆,进行更新改造,增强展教功能。以企业单位为依托,积极发展建设专业科普场馆。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设科技馆。加强对科技场馆运行机制建设,实行标准化规范管理,探索建立科技场馆绩效评价体系。 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发展国家级和省级科普基地,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形成层次分明、分布合理、学科完备、特色鲜明的科普教育基地网络体系。全省完善建设各种省级科普教育基地60个,其中建设基层农村实用技术型科普示范基地15个,发展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研究与创新型教育基地20个,建设现代工业技术展示型教育基地10个,建设自然、生态、环保及其它各类型的示范教育基地15个。实施科普能力建设示范项目,不断提升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活动组织策划能力、科普资源开发与整合能力和科普工作的组织实施能力。全省形成层次分明、分布广泛、学科完备、特色鲜明的科普教育基地网络体系。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积极推动县(市、区)整合各部门资源,共同建设具备科学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科普活动场所;力争在100%的街道(乡镇)和7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服务站(室),科普画廊(信息栏)覆盖全省70%的社区和行政村,宣传内容每年更新6次以上。各中小学校都要建立青少年科技活动室,各县(市、区)都要建立集约化的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中心),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的作用,为城乡社区、学校,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 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推进广播电视在村村通的基础上实现户户通,力争实现点播全覆盖;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目标,基本实现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新建一批科普图书室。探索科普投入社会统筹机制,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城市居民提供就近便捷的文化服务。 (五)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主要任务。 提升科普人才素质,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培育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方面的人才。 2.保障措施。 建设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鼓励高等学校设置科学教育和博物馆学等专业,培养科普专业人才。加大在职科普人员培训力度,制定《辽宁省科普人才培训规划》,依托北京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大学、大连市委党校,建立辽宁省专兼职科普干部培训基地,承担科普工作者轮训工作。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探索科技界、社科界、企业界和教育界合作推进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编写、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师培训。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科技辅导员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社会科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员人才培养。发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项目的带动作用,依托农村党员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等农村科普志愿者,发展农村科普员队伍。扶持基层科协组织与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专业组织,采取培训、示范和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开设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训班,提高科普员的素质和科普服务能力。引导和支持基层科技工作者通过各种渠道提供科技咨询、科技培训、典型示范和信息服务,不断壮大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和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加强少数民族双语科普人才的培养。 建立城市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的项目牵动作用,结合科教、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发展专兼结合的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社区科普大学等,建设科普人才培训基地,定期对社区科普员进行培训,组织社区科普员参与科普实践。鼓励科技、科普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人才资源,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探索和创新基地建设模式与运行机制。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的作用,充分利用企业教育资源和高校、研究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等各种科普培训资源,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工科普教育活动,培养培训企业科普人才。 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丰富多样的青少年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科研院所、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科技活动场所等,着力建设和发展适应青少年课外科普活动的校内外、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 加强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培养农村中小学的科技辅导员队伍,改善农村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组织开展科学教育活动的条件,稳定和发展农村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鼓励中小学科普志愿者到农村开展科普服务活动。 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会等科技社团的科普人才资源优势,建设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建立科普志愿者网站,为各类科普志愿者成长和服务提供交流平台,加强对科普志愿者的培训。积极动员吸引大学生、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其他专业人才、离退休科技人才加入科普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为科普志愿者提供科普实践和服务的机会。 加快高端科普人才培养。在实践中重点培养高水平、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普场馆专门人才和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网络、移动通信、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兴媒体科普传媒人才;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的高端科普人才;集聚、造就一批爱科普、懂市场、会经营的科普经营管理人才。鼓励和支持科学家、技术专家积极投入科普创作、科普产品研发设计。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普理论研究和交流。 五、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格局。在省政府领导下,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直相关部门按照《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科学素质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把实施《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实行工作例会制度。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向省政府汇报一次《纲要》实施工作情况。省科协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联系协调,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 发挥好《纲要》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在机构、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上予以保障。 (二)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立法与执法工作。各级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辽委发〔2007〕21号)和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颁布《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繁荣科普创作、提升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以政策引导和制度安排促进科普工作。贯彻执行我省关于对科普基地、科普活动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办法和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等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加强对经营性科普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全面推进《纲要》的贯彻落实。 (三)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和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公益性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确保《纲要》实施资金落实。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逐步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纲要》实施任务,按照本级政府预算管理规定,统筹考虑和申请落实所需经费。 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研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投入科普公益事业,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督促检查。 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定期开展全省及各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健全全省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并纳入我省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做好全省科普统计工作。完善科普监测、统计与发布制度,适时掌握科普资源开发和配置状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对策,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强化激励机制。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