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 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情况和2011年度立法计划的报告》已经省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立法计划
完成情况和2011年度立法计划的报告
省委: 经省委批准的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共9件,其中含接转上年计划项目1件。截至2011年1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了10件地方性法规,其中计划内6件,即《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促进条例》、《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修订)、《辽宁省邮政条例》(修订)、《辽宁省牛河梁遗址保护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计划外4件,即《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修正)、《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修正)、《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此外,对计划内的《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草案)和计划外的《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2010年度,省人大常委会还审查批准了较大的市报批的法规和决定27件,批准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件。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共6件,另有接转项目2件。落实2011年度立法计划,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保证全年立法任务的完成。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予批转。 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和接转项目
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序号 |
法规名称 |
提案人 |
起草单位 |
1 |
辽宁省城市绿化条例 |
省政府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2 |
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条例 |
省政府 |
省煤管局 |
3 |
辽宁省凌河保护区管理条例 |
省政府 |
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
4 |
辽宁省水文条例 |
省政府 |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5 |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 |
省政府 |
省残联 |
6 |
辽宁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
省人大环资委 |
省人大环资委 |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接转项目
序号 |
法规名称 |
提案人 |
起草单位 |
1 |
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 |
省人大法制委 |
省地方立法研究会 |
2 |
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 |
省政府 |
省地震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