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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意见
辽政发〔2012〕1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十二五”期间全省对外贸易发展,建设对外贸易大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意义
  对外开放以来,全省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取得了辉煌成绩。“十一五”期间,全省对外贸易由全国排名第9位上升至第8位,2011年,对外贸易出口突破500亿美元。虽然全省对外贸易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出口依存度低、初级产品出口比重大、缺乏自主品牌等诸多问题,制约了全省对外贸易的发展。
  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的实施和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为全省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抓住当前对外贸易发展的良好契机,建设对外贸易大省,将有利于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全省企业国际竞争力,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拓宽就业渠道,培养外向型人才;有利于提升全省对外开放水平,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省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对外贸易发展与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不断提高对外贸易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坚持对外贸易发展与利用外资、实施“走出去”战略相结合,实现全省外贸、外资、外经在更高层面上互动;坚持进出口增长与机制和体制创新相结合,努力用新机制、新体制、新方式助推全省对外贸易跨越式发展,实现建设对外贸易大省的战略目标。
  (二)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2530亿美元,年均增长27.4%。其中,出口超过1350亿美元,年均增长27.6%。全省外贸依存度由2011年的28.3%提高到52.2%以上。进入全国出口前6强省份。
  三、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调整出口结构。
  1.加快调整机电产品出口结构。以挖掘机、起重机、盾构机、工程机械等为骨干,充分利用产业优势,打造辽宁重装备出口基地;以输变电装备、汽车零部件为突破口,通过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提升出口产业优势。以船舶出口为基础,延长产业链,做大做强辽宁船舶工业。机电产品出口年均增长超过25%。
  2.加快调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通讯及网络产品、航空航天、光电一体化、生物工程与制药、新材料等产品出口为重点,培育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增长超过30%。
  3.加快调整农产品出口结构。通过积极推动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及出口加工企业产业集群建设,全力推进水海产品、禽肉、蔬菜水果制品、杂粮杂豆、干坚果5大类产品的出口。积极推进庄河、东港等水产品、农产品保税加工及交易中心建设。农产品出口年均增长超过25%。
  4.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条高端延伸,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快速发展。以辽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为切入点,以长兴岛综合保税区为载体,申请设立全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实现“十二五”期间在全国率先转型升级的目标。
  (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制定全省发展服务贸易中长期规划,推进服务贸易体系建设。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服务贸易龙头企业,提高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超过30%。积极搭建平台,推动软件、技术、文化、会计、医疗等重点领域服务出口以及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等新兴服务出口。积极发展服务外包,建立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着力引进总部、高端、离岸型服务外包企业,扩大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规模。支持大连国际服务外包保税研发测试中心通过国家正式验收,并将这一模式在省内推广。抓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发挥大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作用和提升大连软交会的水平,加快推进沈阳进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步伐。
  (三)着力培育出口基地和龙头企业。
  1.培育一批出口基地。依托产业集群,通过政策扶持,在全省培育产业特色鲜明、示范效应明显、带动和辐射能力强的出口基地。重点培育工业品出口基地127个、农产品出口基地53个、服务外包和现代物流出口基地14个。到“十二五”期末,每个工业品出口基地年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以上,每个农产品出口基地出口额达到2亿美元以上,每个服务外包和现代物流园区出口额达到10亿美元以上。
  2.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重点抓好134户出口超5000万美元的骨干企业,通过重点扶持、派联络员指导等方法,打造全省出口龙头企业。到“十二五”期末,打造年进出口额50亿美元以上企业10个(工业生产企业9个、流通企业1个);打造年进出口额20亿美元以上企业20个(工业生产企业16个、流通企业4个);打造年进出口额10亿美元以上的企业50个(工业生产企业44个、流通企业6个);打造年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出口企业10个。
  3.培育出口新生力量。全省在“十二五”期间培育有资质、有业绩、有增长的出口新企业20000家,使其成长为扩大出口的新生力量。
  (四)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1.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按照《全省国际市场开拓指导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走出去抢占市场。在巩固日本、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全力开拓非洲、南美、东欧、中东、中亚等新兴市场。每年确保参加国际市场开拓活动100场,年参展企业达2000家,重点推进25个重点展会,使之成为企业欢迎、高效务实的开拓国际市场的有效平台。
  2.加强出口品牌培育。制定产业政策,为出口品牌成长提供政策支持。提高品牌意识,鼓励企业租品牌、买品牌、创品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商标的产品出口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PCT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国际专利注册,增加商标和专利的国际注册数量,维护企业海外商标权益。通过政策引导,每年商标境外注册100件。到“十二五”末期,争取境外商标注册达到1000件,境外商标注册企业达到600户。把品牌建设的重点放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上,尽快建立出口产品自主创新体系。
  3.强化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应诉。建立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体系,制定贸易摩擦应对预案。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碳标准等非传统贸易摩擦的应对预案,推进趋势预警、主要贸易国技术法规和标准预警、重点产品预警和专项预警的体系建设。
  (五)积极扩大进口。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进口贴息、进口信贷等政策措施,推动扩大进口。积极扩大经济持续发展所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进口;积极增加适用结构调整需要的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进口;增加满足群众需求的生活消费品及文化消费品的进口。
  四、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把加快对外贸易发展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程。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对外贸易大省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外经贸厅对各市采取分市承包责任制,落实发展目标,实施业务指导,开展目标考核。各市政府要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对外贸易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外贸易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责任目标落实到各县(市、区)、各重点企业,实施严格考核。实行考核与奖惩挂钩,促进对外贸易加快发展。省和各市相关部门要向重点出口企业派联络员,帮助企业解决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
  1.要加大对外贸易发展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在用好用足国家鼓励对外贸易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并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增长而不断加大投入。
  2.加强税务、金融对外贸的支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扩大对风险国别和市场的承保范围,为全省各类出口企业安全收汇保驾护航。
  (三)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简化手续,提高联网核查效率。海关要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对进出境货物实行多点报关,口岸验放,简化审价作业,实施分类审价和预审价制度,推行预先归类服务制度。实行担保验放等便捷通关措施。检验检疫部门要提供24小时预约出口检验服务,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口岸直通放行模式,对诚信度较高的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加强口岸基础设施、海关监管场所建设,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改善通关环境。外经贸、外事、公安等部门要简化对出口企业出国(境)手续,适当放宽全省开拓市场人员出访次数、天数和国家(地区)的审批条件;对推销出口产品的出国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一次审批,年内多次有效”的出国任务批件;对开拓国际市场的团组不受人数、时间和批次的限制,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便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对出口企业逐步从以审批管理为主向促进、服务、保障、监管转变。
  (四)加快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推进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我省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全力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承接全球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重要基地。
  (五)加强对外贸易队伍建设。
  1.加强人力保障。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和完善对外贸易管理队伍,确保有专门的队伍和专业人员抓对外贸易工作。
  2.强化业务培训。为提高全省对外贸易管理干部和企业外贸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在全省开展对外贸易管理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每年培训人员总数力争达到5000人次,到“十二五”末期,力争培训人员总数超过30000人次。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