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撤销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邴志刚 副省长
副组长:陈淑珍(省政府副秘书长)、韩东太(省服务业委主任)、胡权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甄 杰(省纪委常委)、孟繁华(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高戈平(省综治办副主任)、蔺晓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于大力(省司法厅副厅长)、省财政厅副厅长、省环保厅副厅长、吕子湖(省农委副巡视员)、武兰义(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宝瑞(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周义军(省服务业委副主任)、吴 江(省外经贸厅副厅长)、殷仁连(省文化厅副厅长)、董德刚(省卫生厅副厅长)、魏举峰(省国资委副主任)、刘保林(省地税局副局长)、赵桂琴(省工商局副局长)、田 力(省质监局副局长)、王维佳(省广电局副局长)、李世俊(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秀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郑 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初 毅(省物价局副局长)、翟国海(省畜牧局副局长)、王宇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 杰(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 力(省国税局总经济师)、田德明(大连海关副关长)、董 岩(沈阳海关副关长)、孙工毅(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宋慧中(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周维远(省法院副院长)、吴 喆(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服务业委,办公室主任由周义军同志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