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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
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3〕1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9日      

2013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推进我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特制定2013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围绕国家与省“十二五”规划、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全面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和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绩效管理主要内容
  (一)内部考评(1000分)。考评主体为省政府,由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绩效办)组织51个考评部门(含数据采集部门)代表省政府实施考评;考评对象为省辖的14个市政府。指标体系采用千分制模式,对经济振兴、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文明、自身建设以及体现辽宁特色的战略发展、人民幸福共7个维度进行考评,见下表:

考评维度

考评类别

考评内容

一、战略发展

 

(一)创新驱动战略

1.科技创新

2.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区域发展战略

3.一区一带

二、人民幸福

(三)生活富庶

4.生活水平

(四)民生改善

5.民生工程

(五)公共服务

6.就业创业

7.社会保障

8.教育发展

9.医疗卫生

三、经济振兴

(六)经济增长

10.经济增长水平

11.经济开放水平

12.重大项目建设

(七)结构优化

13.工业化

14.城镇化

15.农业现代化

16.服务业发展

17.非公经济发展

四、社会和谐

(八)社会管理

18.公共卫生安全

19.生产安全

20.社会安全

21.防灾减灾

22.权益保障

23.人口发展

24.民族团结

25.诚信建设

五、文化繁荣

(九)文化强省

26.文化事业发展

27.文化产业壮大

28.文化经费投入

29.体育事业发展

六、生态文明

(十)美丽辽宁

30.青山工程

31.碧水工程

32.蓝天工程

(十一)资源节约

33.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34.水资源节约

35.节能降耗

(十二)生态环保

36.生态治理

37.环境保护

七、自身建设

 

(十三)职能转变

38.审批改革

39.机构管理

(十四)依法行政

40.行为规范

41.政务公开

(十五)勤政廉政

42.“五大系统”建设

43.队伍建设

44.作风改善

45.民主监督

  实行全过程管理,在半年、第三季度和年终三个时间节点上,由省考评部门依据考评细则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指标年度总分=半年得分×10%+第三季度得分×10%+年终得分×80%(对于不进行第三季度考评的指标,指标年度总分=半年得分×20%+年终得分×80%;对于不进行半年和第三季度考评的指标,年终得分即为年度总分)。考评细则由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另行下发。
  (二)公众评议(100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和服务相对人、基层单位、城乡居民等参与公众评议,对各市政府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等进行评价。
  (三)领导评价(100分)。由省政府领导对各市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管理实施步骤
  (一)申报考评指标。2013年1月,由省绩效办负责制定申报标准、流程和组织申报工作,由省考评部门申报2013年度政府绩效考评指标,所有申报指标必须依据充分、量化可行、分解合理、奖惩分明,体现重落实、促改进、保提升等特点。
  (二)形成指标体系。2013年1月至3月,由省绩效办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设计指标体系架构、会审修改省考评部门申报的考评指标,形成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细则,征求省考评部门及各市任务承接部门意见并达成共识后,报省领导小组审定下发。
  (三)开展半年、第三季度、年终考评工作。2013年7月、10月、12月,由省绩效办组织实施3次考评工作。先由各市通过辽宁绩效考评系统上报自评信息,由省考评部门前往实地察访核验,核实指标完成情况,通过辽宁绩效考评系统上报完成情况与得分。省绩效办依据省考评部门上报的完成情况复核分数,将考评结果报省领导小组审定,并组织省考评部门逐项分析各项指标,向各市下发半年、第三季度考评结果分析报告。
  (四)开展公众评议工作。2013年10月至12月,由省绩效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公众评议并评分。
  (五)开展领导评价工作。2013年12月,由省政府领导对各市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评分。
  (六)通报反馈考评结果。2014年1月至3月,由省绩效办汇总内部考评(半年、第三季度、年终)、公众评议、领导评价得分得出年度总分,并将年度考评结果与表彰建议报省领导小组审定,由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通报考评结果与表彰决定,评出绩效考评综合排名奖、重点工作优胜奖和晋位突出奖。省绩效办根据各市考评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向各市下发年度考评结果分析报告。
  四、组织领导
  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负责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省政府秘书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任副组长。省领导小组下设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拟定政府绩效考评内容、方法和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县级政府均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选优配强工作人员,落实相关保障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绩效考评重点。要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专业性、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要明确目标责任与完成时限,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位。要继续强化半年、第三季度、年终“三段式”考评,巩固抓过程、控风险的管理理念。要继续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要继续落实察访核验,深入现场查证实效、核验数据,保证绩效考评权威性。要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将考评结果及时报送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为其决策部署提供重要参考,将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编制财政预算、公务员的考核奖惩等方面协调衔接。要不断促进“省部绩效联动”机制和“省校协同合作”模式,推动我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突破难点,加快发展。
  (三)推进绩效文化软实力建设。要积极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促进全省绩效管理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要切实发挥《绩效辽宁》政策性刊物的作用,优化内容,丰富形式,及时发布国家最新动态和辽宁最新工作进展。要不断丰富“绩效沙龙”研讨交流内容,促进各界人士献言献策。要充分发挥辽宁绩效管理网站的舆论宣传功能,建立起连结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桥梁。
  (四)严格绩效管理工作纪律。要严格工作纪律,坚持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公开、公示、公议,对各市政府做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坚决防止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要严肃统计工作纪律,确保绩效考评各项数据客观真实。要强化责任落实,对在考评过程中违反纪律的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