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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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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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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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预防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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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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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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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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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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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消防产品监管职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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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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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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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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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规划,督促落实整改措施。(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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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政府按时限决定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事宜,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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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完善,及时查处受理的火灾隐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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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高危单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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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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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制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界定范围、消防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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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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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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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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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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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及施工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要求。(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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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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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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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规划或年度计划。(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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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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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1分)中小学、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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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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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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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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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基础(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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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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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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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技术标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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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省会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制定并执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或规定。(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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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研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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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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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两级政府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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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完成消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任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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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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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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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建制镇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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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符合国家标准,定期维护保养,能够正常使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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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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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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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制定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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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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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项保障。(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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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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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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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严格。(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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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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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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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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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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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预案完善,定期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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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装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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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特勤力量建设达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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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责任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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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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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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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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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政府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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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政府定期督导检查消防工作,每年向上级政府专题报告本地消防工作情况。(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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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政府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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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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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落实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奖励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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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监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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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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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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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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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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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每半年向本级政府报告消防安全形势,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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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体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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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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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达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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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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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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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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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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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政府保障本地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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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消防事业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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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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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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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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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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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发生一起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扣20分。
2发生特别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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