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主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供销总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为成员单位。
按照国家的管理模式,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进行重新调整。
调整后的新一届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应由分管农业的赵化明副省长为召集人,分管农业的副秘书长、省财政厅厅长为协助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畜牧局、省供销社,省农发行、省农信社、省农科院为成员单位。为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工作,拟新增省科技厅为成员单位。新一届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赵化明(省政府副省长)。
协助召集人:葛海鹰(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君(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徐力达(省发改委副主任)、杨 军(省农委副主任)、孙占和(省水利厅副厅长)、史广海(省林业厅副厅长)、闫灵均(省科技厅副厅长)、卢江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赵延庆(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付景武(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钱晓通(省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刘 宏(省农发行副行长)、胡宪臣(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陶承光(省农科院院长)、张钢军(省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要求,围绕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和基本思路;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检查、监督、指导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设在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任由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张钢军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