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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
第二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的决定
辽政发〔2013〕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调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白钦先、吕炜、孙洪敏、蒋萍、穆怀中等5位同志(以姓氏笔画为序)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成
  就奖。希望获奖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不懈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向获奖的同志学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学风、作风建设,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带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性地回答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重要的决策咨询和建议,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文化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