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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千万亩
经济林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辽政办发〔2014〕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农民增收,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经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开始,启动实施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积极研发和推广名特优新品种及丰产栽培和管理技术,培育和扶持冷藏、保鲜、加工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建立健全经济林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发展目标
  从2014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在全省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面积955万亩,其中,新植770万亩、改造185万亩。到2018年,全省经济林产品年产量达到1870万吨,年产值实现805亿元。在全省构建榛子,“两杏一枣”,核桃,红松果仁,板栗,文冠果和沙棘,刺龙芽和刺五加,苹果、梨、葡萄、桃等水果,树莓和蓝莓小浆果,核桃楸果材等10大经济林产业带。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品牌效应明显的优质高效经济林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建设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建设重点。
  辽东地区:建设板栗、平榛和大果榛子、红松果仁和核桃楸果材林、刺龙芽和刺五加、蓝莓等经济林产品生产、冷藏和加工基地,构建具有辽东山区特色的经济林产业带。
  辽中南地区:建设大果榛子、苹果、梨、葡萄、桃、樱桃、树莓、蓝莓等经济林产业示范基地,大型果品冷藏加工和物流交易基地,构建具有辽中南丘陵特色的经济林产业带。
  辽西北地区:建设平榛、大果榛子、核桃、“两杏一枣”、苹果、梨、葡萄、桃、树莓、文冠果和沙棘等经济林示范基地,大型果品冷藏加工和物流交易基地,构建具有辽西北低山丘陵特色的经济林产业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将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全省发展布局,结合本地优势,研究制定本地区经济林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要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将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要建立工程建设绩效考核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
  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林业厅负责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省农委负责在坡耕地营造的除林业部门行业管理以外的苹果、梨、葡萄、桃等水果经济林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资金筹措和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科技支撑。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建经济林研发中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工作。加强优质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优良种苗繁育基地。积极开展经济林产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经济林丰产栽培和管理技术。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建立和完善基层经济林技术推广体系,全面提升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技术水平。
  (三)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力度,大力推进重点示范基地建设。重点示范基地要占工程建设任务的10%以上,每县(市、区)重点示范基地要达到5处以上。要加强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名特优新品种,实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栽培、科学化管理,建成一批标准高、规模大、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示范基地,引领和带动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
  (四)培育名牌产品扶持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经济林产品冷藏、保鲜和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新建和扩建经济林仓储、冷藏、保鲜和加工龙头企业20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经济林产业集群,推进经济林产业“一县一业”发展。培育发展经济林名牌产品,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工作,规划培育地理标志等认证产品30个,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经济林产品品牌。加强药肥的有效管控,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控体系,确保经济林产品品质,不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经济林产业要素市场交易平台建设,鼓励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统一购置和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统一产品生产包装和市场销售等经营性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经济林协会作用,发展壮大为经济林产品流通服务的各类营销组织、经纪人队伍,不断提高经济林产业化、组织化水平。
  (六)加大工程建设投入。省财政按照平均每亩300元的标准,对纳入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规划的项目分年度给予苗木费等补助。各市、县财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加对经济林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整合林业、水利、科技、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支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经济林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充分调动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经济林工程建设,确保全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