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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辽政发〔2014〕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实现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现就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现代农业
  (一)巩固千万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千万亩设施农业建设成果,新建节水滴灌工程200万亩,启动千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努力抓好粮食生产。(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负责)
  (二)大力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市)达到25个。投资1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累计投达产50个。(省农委负责)
  (三)积极发展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加强重大动物、植物疫病防控。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与修复。抓好长海县海洋牧场示范县建设。(省畜牧局、省海洋渔业厅负责)
  (四)加快发展县域工业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达到30个以上。全面推进县城建设。(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深入实施工业五项工程
  (五)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达到57户。投资超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投产50个。完成企业并购和引进海外先进技术100项,力争引进尖端核心技术10项。重点抓好100个工业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达到90个,超千亿元的达到6个。(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六)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5%以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七)加快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大力发展工业地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外经贸厅、省经合办负责)
  (八)加大支柱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装备制造业要形成一批站在世界前沿的产品,要进一步提升汽车行业的竞争力。冶金行业要在多品种、小批量、高附加值方面有所突破。石化行业要大力推进炼化一体化,抓好辽阳石化增效改造项目,大连和盘锦炼化一体化项目力争开工,沈阳石化项目要争取早日立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九)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100户大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重点支持1000户中小企业创新。努力解决技术成果转化的瓶颈,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研发中心,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省科技厅牵头,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小企业厅、省教育厅负责)
  (十)积极推进装备制造、冶金、石化行业技术攻关,重点突破40项关键技术,研发30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产品。引进海外研发团队200个。全省有效发明专利增长15%。(省科技厅牵头,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一)支持沈阳、大连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狠抓高新区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增长16%以上。(省科技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大力发展城区经济和服务业
  (十二)全面启动加快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服务业要实现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省服务业委负责)
  (十三)商贸流通业要加快转型升级,增强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日用消费品、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建设。沈阳五爱、鞍山西柳、辽阳佟二堡要努力提升市场规模,沈阳浑南、大连高新区要积极培育电子商务聚集区,其他各市也要加快建设电子商务园。新建10个大型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设沈阳国际会展商贸城。实施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省服务业委牵头,14市政府、省服务业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社负责)
  (十四)物流业要依托交通枢纽,建设47个商贸物流园区和40个现代交通物流基地。启动农产品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建设100家物流配送中心。积极推进快递服务业升级。(省服务业委、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五)金融业要大力发展银行、保险、信托、投资基金等法人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环境。新增贷款3350亿元,新增非信贷融资4000亿元。(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辽宁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大连保监局负责)
  (十六)大力发展温泉旅游、沟域旅游和乡村旅游,开发江河海岸和湿地旅游。培育一批知名旅行社,建设一批旅游精品项目。用好沈阳、大连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全省旅游总收入增长20%。(省旅游局负责)
  (十七)房地产业要保持健康发展态势,开发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额均增长1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八)科技、软件、租赁和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都要加快发展。今年要分离培育1000户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外经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负责)
  (十九)文化、信息、健康和养老等服务业都要不断发展。继续抓好夜经济。(省服务业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负责)
  (二十)加大对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好已经出台的财政政策和价格政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负责)
  (二十一)加快市、县各类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城区要在发展服务业上,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省服务业委负责)
  五、全面扩大对外开放
  (二十二)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吸引国内资金增长15%。(省外经贸厅、省经合办负责)
  (二十三)抓好外贸出口工作,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培育一批重点出口基地、市场和企业,外贸出口额增长10%。(省外经贸厅负责)
  (二十四)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外直接投资增长10%。(省外经贸厅负责)
  六、深入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
  (二十五)沿海六市开发开放要开创新局面。加快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港口建设要取得新进展,临港产业要实现新突破。深入实施海洋强省战略,加快形成沿海产业带、城镇带和旅游带。(省沿海办牵头,省沿海办、省交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负责)
  (二十六)沈阳经济区七城市要着力抓好市场、要素一体化,积极推进交通一体化,沈抚同城化要迈出更大步伐。主导产业园区要重点抓好项目落地、产业聚集。支持沈阳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省沈阳经济区办负责)
  (二十七)实施新一轮突破辽西北战略。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省辽西北办负责)
  (二十八)大力支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进城市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努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
  (二十九)继续抓好碧水工程。坚持治理与开发并重,在辽河、大小凌河流域和其他流域,加快形成生态带、旅游带、城镇带。辽河流域要建设以湿地公园、观光廊道、生态小镇和农家乐为重点的生态旅游景区,成为生态文明示范区。(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牵头,省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委会成员单位、省凌河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委会成员单位负责)
  (三十)大力实施青山工程。抓好围栏封育、闭坑矿整治等重点任务,营造经济林200万亩、生态林128万亩,封山育林155万亩,围栏封育3000公里。治理草原沙化100万亩。(省林业厅牵头,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畜牧局负责)
  (三十一)深入推进蓝天工程。加快建设9座热电联产项目;天然气用量增长10%;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实现达标排放;抓好扬尘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绿色交通,加快加气站建设,新增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力争采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大气质量监控预警,力争空气质量好于去年。(省环保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气象局负责)
  (三十二)积极推进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行动,加大桓仁等重点水源地保护力度。抓好湿地和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省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省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畜牧局负责)
  (三十三)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抓好2000个村屯环境综合整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八、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三十四)开工建设北京到沈阳客运专线,确保五年完工。沈阳到丹东客运专线、丹东到大连快速铁路、沈阳到盘锦渤海站铁路,明年建成通车。(省交通厅、沈阳铁路局、京沈客专公司负责)
  (三十五)实施沈阳至四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辽宁中部环线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启动沈阳至山海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建昌至兴城、灯塔至辽中、盘锦辽滨疏港高速公路、鸭绿江公路大桥,年内建成通车。(省交通厅负责)
  (三十六)抓好沈阳桃仙机场第二跑道、大连新机场建设前期工作。锦州机场、营口机场投入使用。(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场集团、大连市政府、锦州市政府、营口市政府负责)
  (三十七)积极推进辽西北供水工程,确保明年国庆节通水,同时启动输水配套工程。抓好猴山水库、观音阁水库输水、大雅河水利枢纽等续建工程。(省水利厅负责)
  (三十八)推进核电等能源项目建设,新增装机170万千瓦。新建续建59项输变电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负责)
  (三十九)加快完善第四代无线网络,建设智慧型城市。建设沈阳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工程。(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四十)科学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发挥城市群的引领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十一)对就读高中的孤儿免除学费。按国家新标准对研究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政策。继续推进辽西北农村中小学营养餐试点。(省教育厅负责)
  (四十二)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700所,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17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十三)开展送戏下乡演出5000场,解决78万户农民听广播看电视问题,建成社区书屋1400个。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流动服务。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向群众开放。(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负责)
  (四十四)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和进城农民就业工作。实名制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
  (四十五)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救助标准提高1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负责)
  (四十六)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和重度精神病人救治工程。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继续实施“蓓蕾慈善救助工程”和“春蕾慈善行动”。对低收入高龄老年人给予生活补贴。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省民政厅牵头,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负责)
  (四十七)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31万套。全面完成村庄亮化工程。维修改造农村公路4500公里,修建村内道路4500公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负责)
  (四十八)确保60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脱贫,完成移民扶贫3000户。解决9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省扶贫办、省水利厅负责)
  (四十九)新建农村贫困单亲母亲住房1000套、留守妇女儿童之家45所。扩大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为妇女创业提供小额贷款贴息。实施贫困残疾人助行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省妇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负责)
  十、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和政府自身建设
  (五十)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报告,全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积极支持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定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认真负责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五十一)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和调解工作机制。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平安辽宁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政府法制办、省信访局、省公安厅负责)
  (五十二)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食品全程监管制度和质量追溯体系。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海洋、气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高政府应急管理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厅、省气象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政府应急办负责)
  (五十三)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省民委(宗教局)负责〕
  (五十四)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辽宁精神。(省委宣传部负责)
  (五十五)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做好国防动员、边海防、民兵预备役和人防工作。切实加强军事设施保护。创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省军区司令部、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边海防办、省人防办负责)
  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做好政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实到人,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明确分市或分战线的具体任务目标、主要内容、工作计划、保障措施,于3月15日前报省政府督察室。牵头部门、负责部门要各负其责,增强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季度报告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省政府督察室。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