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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报
辽宁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

  为进一步加强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省政府于2014年1月成立了辽宁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综合治理工作连续性,把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辽宁省政府决定调整完善辽宁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增加抚顺市和本溪市人民政府两个成员单位,调整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分管副省长
  副主任:郭富春(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始杰(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关耀林(省公安厅副厅长)、王 玲(省财政厅副厅长)、马 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胡 涛(省环保厅副厅长)、汪 兴(省住建厅副厅长)、曹文彬(省交通厅副厅长)、王长宏(省农委副主任)、刘明柱(省水利厅副厅长)、胡崇富(省林业厅副巡视员)、李少华(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巡视员)、张喜凡(省畜牧局副局长)、王 潜(抚顺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曲 刚(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辽宁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大伙房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大伙房水源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研究解决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和保护制度。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长富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