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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文件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继续办好重点民生工作的通知
辽委办发〔2015〕1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省委、省政府确定,2015年继续办好10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扶持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继续开展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实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有就业需求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就业。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320元提高到360元。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启动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直接结算试点,解决资金垫付和往返报销问题。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32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全面实施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服务。
  (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免费为全省2.5万名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相关检查和一线抗结核药品,将农村参合肺结核患者门诊治疗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三、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力度继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7%以上,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以上,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平均提高10%以上。
  (责任部门:省民政厅)
  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基本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
  (责任部门:省民政厅)
  实施困境儿童救助工程,为500名城乡困难家庭患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儿童实施手术治疗或医疗救助,为3万名农村低保家庭小学生补助学习用具,建立春蕾慈善书屋100个,开展困境家庭儿童临时性救助。
  (责任部门:省民政厅)
  为全省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责任部门:省老龄办)
  启动“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免费为8.5万名城乡特困老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部门:省老龄办)
  为全省7万名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扶助制度人员发放扶助金。
  (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继续推进贫困残疾人助行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为5万名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为132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责任部门:省残联)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21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2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9万套。
  (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暖房子工程改造2000万平方米。
  (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继续实施“母亲安居”工程,援建贫困单亲母亲住房1000套,新建留守妇女儿童之家45所。
  (责任部门:省妇联)
  五、改善农村教育卫生条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1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
  支持改扩建乡镇卫生院50所,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500个。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
  扩大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免费为21个项目县(市、区)农村妇女开展“两癌”检查。
  (责任部门:省妇联、省卫生计生委)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启动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省级试点。
  (责任部门:省服务业委)
  推动食品生产“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完成1.2万家“小作坊”登记证明发放工作。
  (责任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开展送戏下乡5000场,组织优秀传统文化非遗项目进校园、进社区活动300场次。
  (责任部门:省文化厅)
  继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办好辽宁省第四届全民读书节,建成社区书屋1782个,补充更新农家书屋藏书。
  (责任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实施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工程,每村每月放映1场数字电影。
  (责任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新解决3.7万户农民听广播、看电视问题。
  (责任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免费向群众开放大型体育场馆和室外健身场地222个,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50个、绿荫工程100个、小篮板工程200个。
  (责任部门:省体育局)
  八、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整治继续实施蓝天工程,全省达标天数不低于65%。
  (责任部门:省环保厅)
  继续实施碧水工程,全省河流水质不低于V类,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3%以上。
  (责任部门:省环保厅)
  继续推进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行动,启动桓仁水库及汇水区域一级保护区退耕、网箱养殖退出及生态移民工作。
  (责任部门: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委会办公室)
  完善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道路一期工程。
  (责任部门:省交通厅、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启动实施细河综合治理工程。
  (责任部门: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省水利厅)
  继续实施青山工程,完成闭坑矿生态治理1万亩。
  (责任部门:省林业厅)
  继续实施围栏封育工程,建设围栏1000公里。
  (责任部门:省林业厅)
  治理沙化草原90万亩。
  (责任部门:省畜牧局)
  九、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维修改造农村公路4500公里,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修建村内道路4500公里。
  (责任部门:省交通厅、省财政厅)
  推动农村客运候车亭建设,新建农村客运候车亭500个。
  (责任部门:省交通厅)
  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新建饮水安全工程1800余处,年底前再解决12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部门:省水利厅)
  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300个。
  (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3.6万座。
  (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十、继续做好扶贫工作扶持6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
  (责任部门:省扶贫办)
  启动实施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实施重点项目300个。
  (责任部门:省民委)
  继续为妇女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责任部门:省妇联)
  各地区、各部门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作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年底前逐一交账,真正把好事办好。民生工作实施情况将列为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和省直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每季度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实施情况。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