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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16〕1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示范集聚的原则,以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为导向,围绕培育竞争新优势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着力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加快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产业,将辽宁服务外包产业打造成为产业升级新支撑、外贸增长新亮点、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引擎、扩大就业新渠道。
  加快培养一批中高端、复合型和国际型人才,人才队伍规模和素质进一步提高,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数量大幅增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服务外包知名企业;服务外包产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全省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形成布局合理、价值链延伸、产业集群特色鲜明、产业核心竞争力突出的发展格局。
  二、培育竞争新优势
  (一)明确重点发展方向。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逐步扩大在岸市场规模。着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发展与制造业联动的研发设计,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设计、研发、互联网、医疗、工业、能源等领域服务外包;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教育、交通物流、健康护理、科技服务、批发零售、休闲娱乐等领域服务外包;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倡导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和云计算所拓展的服务外包新业务。
  (二)优化产业布局。发挥大连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引领作用,支持沈阳等符合条件的城市争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沈阳、大连市为中心,带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高二、三线城市承接服务外包能力,形成以沈阳、大连市为领军城市的服务外包产业梯次发展格局,把辽宁打造成东北亚地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
  (三)推动产业集聚。开展省级服务外包集聚区的认定工作。在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城市中发展省级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夯实服务外包产业载体,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向集聚区集聚。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推动服务外包企业产业集聚。
  (四)构建多元化市场格局。适应全球服务业加速跨国转移新趋势,扩大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服务外包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巩固和加强与日本、美国、欧洲等传统市场的合作,提高高端服务外包业务比重。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不断拓展新业务和营销网络。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从事服务外包业务,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集成服务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支持一批“专、精、特、新”的服务外包中小型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各级政府部门要不断拓宽购买服务领域,向专业服务企业委托可外包业务。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加强服务外包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和引进。加强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标准制定和职称评定工作,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从事服务外包产业相关工作。支持高等院校调整优化服务外包专业和人才结构,依照服务外包人才相关标准设置课程、组织教学。鼓励高等院校和企业创新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加强高等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的双向交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开展校企合作录用高等院校毕业生,建立和完善内部培训体系。支持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开展大学生岗前培训,引导大学生创业创新。
  三、强化政策措施
  (七)加强规划引导。开展服务外包产业研究,科学制订《辽宁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布局,尽快形成产业集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八)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展会、项目洽谈和行业论坛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积极拓宽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离岸业务的渠道。鼓励企业和机构在国际市场购买技术含量高、业务模式新的高端服务,引进先进技术、经营方式和管理经验,加快推动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
  (九)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优化资金(基金)安排和使用方向,重点支持企业能力提升、平台建设、市场开拓、品牌建设、资质认证、研发创新等。探索利用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企业的投入,促进扩大服务出口。
  (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简化程序,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国际服务外包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十一)加强金融服务。拓宽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创新适应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及版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与服务外包产业相关的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网络平台等配套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外包重点项目建设。鼓励省内各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
  (十二)提升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创新完善国际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开展保税研发,拓展保税业务发展空间。创新服务外包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所需样机、样本、试剂等简化审批程序,实施分类管理,提供通关便利。加快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与境外投资,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为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外籍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提高国际通信服务水平,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和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海关、检验检疫以及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共同创建服务外包进出口便利化通关环境。
  (十三)建设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建立服务外包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惩戒失信,打击欺诈,健全服务外包诚信体系。加强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与信息安全保护。加大服务外包领域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执法监管力度。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有关地方标准立项、批准、发布。适时出台有关服务外包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章。
  (十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提高服务和促进水平,研究制订服务和人才标准。搭建服务外包交流合作平台,吸引跨国公司转移国际服务外包业务,鼓励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商会)、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务实合作。加强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国际国内市场动态和政策信息。
  四、加强组织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由省商务厅(外经贸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合力,为服务外包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创造高效、便利的工作环境,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
  (十六)加强统计制度方法建设。科学界定服务外包产业内涵和外延,建立健全服务外包统计体系和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统计监测工作。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