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要求,现将《中国(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8日
中国(大连)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精神,借鉴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及其他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7号)要求,依托大连区位、产业、贸易、港口等优势,面向大连及周边区域促消费、稳出口、调结构的重大需求,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有利契机,加速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体系。以跨境电子商务B2C为突破口、B2B出口为重点,在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模式、技术标准、业务流程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探索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实现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率先发展和突破,形成引领东北、辐射东北亚、面向全球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在政策创新和环境建设方面的推动作用,汇聚资源,不断激发企业活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创新发展,有序规范。按照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同时,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安全。
借鉴经验,突出特色。借鉴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经验,结合大连实际,围绕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现代产业聚集区的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
协同配合,重点突破。加强关、检、税、汇、商、物、融等部门横向协同与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加强资源对接与合作,以点带面,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协同发展。
(三)发展目标。
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重点突破、逐步完善的思路,到2020年,把中国(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建设成为东北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行区、外贸转型发展的引领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示范区和东北亚跨境商品的集散区。
——形成适用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规则。推进监管制度创新,基本形成一套以装备制造B2B出口、软件服务外包出口、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重点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制度和规则,跨境电商便利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
——培育有竞争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政策促进、园区建设、招大引强等多种手段,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形成一批规模结构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集群。
——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链。加快发展创业孵化、综合服务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推动商协会等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发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信息、信用、人才、防控等公共服务体系。
——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和营商氛围。倡导创业、创新、诚信的价值理念,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立足辐射东北、毗邻日韩、连接欧亚的区位优势,口岸发达、港航便捷、海铁联运的物流优势,软件信息、装备制造、大宗商品、农水产品等产业优势,通过实施“五大工程”,集聚资源要素,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突出特色。
突出区位特色。培育一批以日韩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主要目标市场的跨境电子商务B2B、B2C进出口经营主体;形成连通东北亚、辐射全球的物流体系。
突出交易特色。推动“两直购两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即发展海运直购、店铺直购(前店后仓);推动软件服务外包出口和装备制造业B2B出口。
突出联动特色。同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开展战略合作,发挥郑州的陆路交通优势、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优势和大连的海路交通优势、产业发展需求优势,在综合试验区顶层设计、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等方面深化合作、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二)搭建平台。
建设“单一窗口”平台。依托辽宁电子口岸,按照“一点接入、一次申报、数据共享”的原则,建设面向跨境电子商务全业务的线上“单一窗口”平台,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系统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与各园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全面支撑跨境电子商务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软件服务外包出口、进口直购(邮)、保税进口、跨境B2B等通关监管需求,通过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等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构成跨境电商风险防控体系。
建设园区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线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主体,建设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优化园区物流、仓储、培训、融资等配套服务,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发展,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大连及东北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结汇、退税等服务,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退税难、融资难、结汇难等突出问题,带动中小企业扩大出口,形成核心竞争力。
建设特色交易平台。通过引进知名平台企业和扶持本地龙头平台企业,结合大连及东北地区的产业特点,基于先进装备制造、成品油、粮食、服装、水产品等,培育跨境电子商务B2B平台,打造东北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基地。
(三)建成体系。
建成智能物流体系。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改造和提升物流基础设施;优化物流设施布局,推动大连与周边地区港口、铁路、航空资源整合,完善城市配送物流体系及智能仓储体系,实现物流快递与跨境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打造东北地区跨境电商物流大通道;加强国际货运班线和公共海外仓建设,发展船舶及航运交易,提高对日韩的辐射能力,增强对欧洲及其他地区的物流对接能力,形成过程可视、无缝衔接、功能齐全、运转高效、辐射东北、连接欧亚的智能化跨境物流体系。
建成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创新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可查寻、可追溯的特点,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
建成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统计、监测、检验、评价、培训、防控等多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建立财政、税务、土地等多部门协同、多领域支持的政策促进体系;发展基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体系;健全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培育优势。
培育软件服务外包出口的独特优势。依托跨境电子商务,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软件服务外包通关、退税、结汇等业务流程。培育面向海外中小客商外包需求的第三方服务外包平台,依托跨境电子商务提升软件服务外包的竞争优势。
培育本土知名品牌的竞争优势。实行“跨境电商+”战略,通过“跨境电商+装备制造”“跨境电商+浪漫之旅”“跨境电商+海洋文化”“跨境电商+农产品”“跨境电商+水产品”等行动,推动本土品牌走向世界。
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的后发优势。通过扶持本土、政策支持、招大引强、嫁接外贸等手段,推动本市企业做大、知名企业进驻、本地企业回流,形成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的后发优势。
(五)打造一批园区。
打造区域性园区。对各先导区和区市县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进行统一规划,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规模化、差异化发展。
打造跨界性园区。整合全市优势资源,通过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跨界园区,促进旅游观光、文化交流、休闲度假、医疗医药等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
打造专业性园区。各地因地制宜,结合不同的产业聚集区,重点发展B2B、B2C、B2B2C中小型、专业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带动本区域特色出口。
三、线下园区布局
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是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载体。依托各先导区和县(市、区),打造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园区总体布局为“一带两翼,全域发展”。一带是指以由南向北的旅顺口区、市内四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布局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产业带,其中,在金普新区打造核心功能区。两翼是指以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为东翼,形成新材料、农产品、海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以瓦房店市、长兴岛经济区为西翼,布局石化、木材等大宗商品和轴承等装备制造业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全域发展是指通过“一带两翼”的布局,带动和支撑周边区域乃至整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最终实现所有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
重点建设中国(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大窑湾保税港园区、双D港园区、高新区园区、长兴岛园区、花园口园区、普湾园区、中山园区、西岗园区、沙河口园区、甘井子园区、旅顺口园区、瓦房店园区、庄河园区等13个园区,并形成各自特色。
(一)大窑湾保税港园区。立足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优势,大窑湾港的独特地理优势、大连港综合物流体系的优势,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进口集货、出口集运、仓储物流、分拨配送、商品展示、金融支付等业务,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核心功能区。
(二)双D港园区。依托双D港临港优势,重点发展金普新区跨境电商试验区和针对日韩俄的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及金融交易、信息服务、线下展示等配套产业链,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三)高新区园区。依托高新区软件信息、服务外包及人才孵化、综合配套等优势,重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外包、创业孵化、金融支持等产业链,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园区。
(四)长兴岛园区。依托大连港码头、石化产业基地、木材检验检疫设施等优势,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发展石化及木材中转、仓储、加工、展示、交易等,打造我国北方石化及木材跨境电子商务集散交易中心。
(五)花园口园区。依托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跨境电子商务,打造以新能源、新材料为核心的我国北方的大宗商品跨境电子商务基地。
(六)普湾园区。依托家居用品、食品、服装等产业优势,推动外贸出口企业发展B2B、B2C出口业务,打造家居用品和食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七)中山园区。立足省级金融服务区和商业、观光、会议等资源优势以及跨境电商平台优势,建设“跨境e购园”及B2B跨境电商特色平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体验(O2O)、金融支付结算、平台运营、免税购物、休闲观光、商务服务、B2B进出口业务等,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区、金融结算综合服务区、旅游休闲示范区、中韩海运直购试验区及综合试验区展示区。
(八)西岗园区。依托西岗电子商务创业园、PE大厦,发展集国内与跨境为一体、创业孵化与综合配套为一体、跨境电商与楼宇经济为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九)沙河口园区。依托“良运E+”、中商所、食惠网、泰德煤网等交易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跨境进口、体验、展示和大宗农产品的跨境电商产业,打造以跨境进口和大宗商品交易为主的产业集群。
(十)甘井子园区。立足制造业发达、物流集疏便捷、外贸企业聚集等优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B2B、B2C进出口业务和跨境电商综合配套服务,推动装备制造、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打造“互联网+大连制造+外贸”创新区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区。
(十一)旅顺口园区。发挥装备制造业、农副水产品等优势,建设船舶制造、机车配件、机械加工、农副水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基地。发挥旅游资源丰富及临港优势,发展以欧洲商品为代表的进口产品展示购物,打造跨境旅游产业集聚区。
(十二)瓦房店园区。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高端轴承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发展轴承、水泵机电、金属材料、家纺流苏等B2B出口,打造以轴承为龙头的出口基地。
(十三)庄河园区。依托中日韩自贸区示范基地及临港优势,建设农副水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和交易中心,完善物流、孵化等综合配套服务,打造东北地区特色农副水产品跨境电商出口基地。
四、创新举措
(一)创新国内城市综试区之间的联动合作体系。与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立横向联系合作机制,借鉴发展经验,对接业务合作,共享企业资源,打通物流通道,实现联动发展。推进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联盟,积极推动与国内自贸区等其他政策实验区的交流合作,探索政策衔接机制。
(二)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带动产业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机制解决中小企业B2B、B2C的产品通关、退税、结汇等问题,带动中小贸易企业出口发展,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面向9610模式中小卖家提供综合代理服务。引入和培育一批以大宗产品、工业品和服务外包为主要交易品种的垂直类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促进东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认定标准和信用管理办法,允许对出口退税一、二类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综合服务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推动BPO(银行支付责任)结算在跨境电子商务B2B的应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融资租赁等业务。
(三)创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的服务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新型通关模式,实行“一次备案、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与主要贸易伙伴电商平台和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企业一站式办理境内、境外全程通关。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转关方式,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的全国通关一体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出境实施“前期备案、提前监管、后期跟踪、质量监控”的监管模式,入境实施“提前申报备案、入区集中检疫、出区分批核销、质量安全追溯”的监管模式,加强同国际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信息互通、产地认证、合作互认和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探索适合网络零售的海关归类办法和清单申报通关及统计方式。创新跨境B2B业务监管流程,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商品便捷通关。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库、物品条码库进行数据对接,推进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领域的应用,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产品实施信用管理及风险管理等措施。推进退税无纸化申报,减少企业申报单证资料,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升出口退税效率。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经营者自治,探索建立网上投诉、网上协商、网上调解的一站式在线纠纷解决机制。
(四)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的服务体系。放宽市场准入,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线上交易平台视同电子商务网站,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投入,股权比例可放宽至100%。允许海外大宗商品交易商在综合试验区内投资,并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将外商投资跨境电子商务项目改为备案制;同时在综合试验区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电子商务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跨境电商市场准入环境,支持企业简易注销和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允许企业实行住所申报制,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培育,为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快速发展创造宽松条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精神,充分认识建设综合试验区的重要意义。大连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研究重大问题,统筹协调重大事项,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强化资金保障,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企业平台做大做强、物流体系不断发展、园区建设有序推进、传统贸易转型升级、人才体系逐步完备、创新研究实现突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违法惩戒力度,整顿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秩序。
(三)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根据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进程安排,并督促落实。明确责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抓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发挥大连市建设综合试验区的主体作用,加强与国家商务部等有关部委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报告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建立横向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发展的强大合力,力争多出成果、早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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