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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辽政发〔2017〕6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要求,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1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细则,并做好组织实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要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辽宁省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录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
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录
(共计1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2.充分发挥地质勘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3.全面掌握地质勘查单位信息,要求其按照规范标准开展工作。4.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行情况的监督。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2 经营国际传播管理业务许可(中资)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取消审批后,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督促国际船舶管理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和安全管理规范开展业务。2.健全有奖举报和舆情监测制度,加快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公众监督积极性,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依法处理。
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2.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3.加强对建设项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对应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完善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执行。2.明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3.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相应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5 渔业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审批 省、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无管〔1996〕13号) 取消审批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在渔业船舶运营环节,要加强对渔业无线电台使用情况(无线电台环境、条件)的检查,同时加强对渔业船板检验证书中注明电台使用的频段、呼号等信息进行检查。2.在渔业船舶运营环节,加强对渔业无线电台使用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实施监管:1.从管企业改为重点管电影内容,加强完善电影内容的审查制度,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电影,不准发行、放映,严把电影内容审查关。2.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加大对电影内容的抽查力度。3.建立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7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新建、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城市各个社区。2.规范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运营服务和安全,强化内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检修、维护和应急处置等管理。
8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省、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2.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了解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相应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9 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审批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依据资源状况依法规范核发特许猎捕证、狩猎证,明确狩猎活动区域、时间和狩猎动物种类、数量、方式。2.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工作,制定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0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初审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林业局直接受理审批。省林业厅按照国家林业局明确的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1 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初审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林业局直接受理审批。省林业厅按照国家林业局明确的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2 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审批 省、市、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对海洋工程拆除或者改作他用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强化“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严格把关。2.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核准要求执行。3.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13 药用辅料注册(新的药用辅料和安全风险较高的药用辅料注册)审批的初审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延伸监管,将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控风险,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4 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审批的初审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将平台网站纳入监督检查范围,落实平台的主体责任。2.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黑名单”制度。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互联网售药监管,严厉查处网上非法售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