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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刊12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发展牛羊驴特色产业的意见
辽政办发〔2018〕3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畜牧业是我省农业农村支柱产业,发展畜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牛羊驴特色产业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特定的消费市场,在我省畜牧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随着畜产品消费水平和结构不断升级,牛羊肉、牛奶、羊绒、阿胶等特色畜产品供求趋紧、价格高企,大力发展牛羊驴特色产业对我省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培育畜牧业新的增长点、缓解畜产品供求矛盾、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1号),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优化调整全省畜牧业结构,增强特色畜产品市场供应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牛羊驴特色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大机遇,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育畜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环境友好为方向,大力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认真落实省十大畜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引导资本、技术、人才向特色产业汇聚,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助推乡村产业兴旺。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特色畜牧业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牛羊肉产量达到39万吨以上,奶类总产量达到146万吨以上,驴存栏量稳定在48万头以上,基本实现畜禽良种全覆盖。生产方式转变明显加快,肉牛存栏50头以上、驴存栏5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比重分别比2018年提高3个、5个、2个百分点,奶牛牧场化养殖基本实现全覆盖。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全省青贮玉米规模化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综合利用量34%以上。
  二、重点产业及重点区域
  (一)肉牛产业。以辽育白牛全产业链开发为重点,带动肉牛业转型升级。坚持适度规模饲养母牛、集中育肥的肉牛发展模式。加强产销对接,积极拓展国内高端消费市场。
  重点区域: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普兰店区、瓦房店市、新宾县、本溪县、桓仁县、黑山县、义县、阜蒙县、彰武县、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建昌县等。
  (二)奶牛产业。推广整株青贮、全混合日粮(TMR)饲喂技术,开展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提高单产水平和综合效益,实现为养而种。探索和建立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一体化经营,提高奶业综合竞争力。
  重点区域: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法库县、金州新区、抚顺县、凌海市、义县、阜蒙县、彰武县、铁岭县等。
  (三)驴产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养殖大户”等模式扩大养殖规模,开展辽西驴社会化联合育种工作。加强科技创新,深化与东阿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建立技术研发和推广中心,开发阿胶、驴肉、驴奶等特色产品。
  重点区域:锦州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法库县等。
  (四)肉羊产业。大力推广舍饲、半舍饲饲养方式,发展订单合作为主体的多种合作经营模式。加强科技支撑,提高生产水平和繁殖效率。培育壮大屠宰加工企业,健全羊肉可追溯体系建设。
  重点区域: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黑山县、凌海市、义县、阜蒙县、彰武县、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兴城市等。
  (五)绒山羊产业。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强化辽宁绒山羊的品牌效应,确保我省的全国绒山羊供种基地的优势地位。鼓励订制和加工订单生产,开发羊肉、羊毛、羊绒特色产品。
  重点区域:岫岩县、清原县、新宾县、本溪县、桓仁县、凤城市、宽甸县、盖州市、辽阳县等。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水平。探索大型规模养殖、适度规模养殖和专业户养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推进标准化畜舍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装备化、智能化、生态化发展水平。健全合作社运行机制,引导合作社、合作联社规范化发展。着力调动饲养基础母畜积极性,提倡适度规模发展,逐步解决基础母畜不足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通过合同订单、入股分红、流转聘用等模式实现合作共赢。
  (二)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地方品种资源保护,提高复州牛、沿江牛、辽宁绒山羊等品种资源保护成效,力争实现保种群体数量稳定增加,质量有所提升。加快推进辽西驴、利复牛、辽宁多羔羊等新品种育成,积极推动辽宁绒山羊常年长绒系、辽宁绒山羊本溪优质系、辽宁夏洛莱羊新品系、辽育白牛新品系、荷斯坦奶牛新品系等新品系的育成。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品种进行杂交改良和扩繁增量,加强人工授精、胚胎移植、同期发情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种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种源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育引繁推”一体化。
  (三)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以“镰刀弯”地区调减籽实玉米种植、北方农牧交错带农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实施“粮改饲”试点,引导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料种植,推动特色产业“降成本、补短板”。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保障苜蓿等优质饲草的供应。全面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和利用水平,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青(半干)贮、黄贮、微贮、氨化、粉碎等加工技术。探索生态循环模式,发展种草养畜,为产业提供饲草料支撑。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深加工企业和深加工项目,发展全产业链模式生产。调整优化屠宰行业产业结构,逐步形成以现代屠宰加工企业跨区域流通和本地屠宰企业供给并重、流通有序的产业布局。积极发展期货、金融、物流等畜牧业服务业,全面推进“互联网+”在生产、管理、销售等方面的应用,深入挖掘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文化餐饮等方面功能。加大优质特色名牌产品开发力度,创建与培育特色畜牧业区域公用品牌,推进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开展品牌发布与产销对接。推进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督促生产经营者完善产、购、销等各环节记录,形成完整的可追溯链条。
  (五)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开发。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充分发挥牛羊驴产业可以中小规模发展,实现自有秸秆资源就地过腹还田、培肥地力等方面独有优势,加大产业扶贫开发力度,提升“造血功能”,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实现脱贫。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努力培育产业扶贫先进地区、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典型。找准产业效益与贫困户受益结合点,大力推广扶贫农场、“合作社+贫困户”等扶贫模式,不断探索产业扶贫新模式,构建产业发展与扶贫帮困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支持政策
  (一)产业政策。各级政府要把特色产业发展摆上重要日程,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粮改饲”试点、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畜禽良种工程、地方品种资源保护、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现有的政策支持项目,在申报条件允许范围内重点向特色产业倾斜。持续推进养殖保险覆盖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在推进奶牛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探索开展肉牛、绒山羊、驴等政策性保险。
  (二)金融政策。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养殖政策性保险+畜产品价格保险+贷款+担保+金融补贴”模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产业发展。全面推进普惠金融、“牧担贷2.0”等业务发展,努力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各级政府要按规定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贷款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畜牧特色产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要编制相关发展规划,重点突出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合理配置各类要素,推进特色产业在优势区域集聚发展,提高整体规模效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示范带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发展畜牧特色产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各级畜牧管理部门要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做好强制免疫指导和疫情应急管理处置。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行为。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放管服”改革。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围绕产业抓服务,围绕服务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畜牧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市场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机制落实,为畜牧特色产业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