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8日
辽宁省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健康辽宁战略,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导向。推动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突出公益性导向,动态调整指标体系,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前业绩和长久运营、保持平稳和持续创新相结合,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坚持分级实施,强化属地管理。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各市、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其他公立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各地区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院实际,对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坚持信息化支撑,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现场复核等措施,提高绩效考核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客观。根据医学规律和行业特点,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考核数据分析应用,提升医院科学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2019年,在全省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初步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支撑体系和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二、考核对象
全省133家三级公立医院(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指标
依据国家制定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结合辽宁公立医院实际以及前期工作经验,组织制定了《辽宁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待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出台后另行制定。每年根据国家深化医改新要求、新部署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一)医疗质量。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三级公立医院的核心任务。通过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查检验同质化等指标,考核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代表性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考核医院重点病种、关键技术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通过预约诊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等指标,考核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效果。
(二)运营效率。运营效率体现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是实现医院科学管理的关键。通过人力资源配比和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情况。通过考核收支结构指标间接反映政府落实办医责任情况和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推动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目标。通过考核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衡量医院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情况。
(三)持续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能力体现医院的持续发展能力,是反映三级公立医院创新发展和持续健康运行的重要指标。主要通过人才结构指标考核医务人员稳定性,通过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技术应用指标考核医院引领发展和持续运行情况,通过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指标考核医院信用建设。
(四)满意度评价。医院满意度由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两部分组成。患者满意度是三级公立医院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提高医务人员满意度是医院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通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评价,衡量患者获得感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五)社会公益。考核三级公立医院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以及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方面落实和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对口帮扶县医院工作情况、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接受基层医院进修、专家下基层以及援外、援疆、援藏等工作情况、远程医疗、远程诊断、远程教学等应用开展情况等。
(六)党建工作。该指标为参考指标,主要反映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111号)情况。主要包括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加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等内容。
四、支撑体系
(一)提高病案首页质量。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各地区要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二)统一编码和术语集。2019年8月底前,三级公立医院要完成电子病历的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
(三)完善满意度调查平台。国家建立公立医院满意度管理制度,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不断完善公立医院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将调查结果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建立考核信息系统。2019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全省三级公立医院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一)医院自查自评。各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对2018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2018年度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至国家和省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数据审核和现场复核。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和现场复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中旬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反馈考核结果。省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形成2018年度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报告,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起,省卫生健康委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三级公立医院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建设绩效考核信息系统。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组织部门研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财政和医保部门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完善政府投入和医保政策。
(三)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各地区要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部门共享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作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四)形成改革发展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绩效考核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指导地方在清理甄别的基础上稳妥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探索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切实加强综合监管,使日常监管与年度绩效考核互补,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合力。
(五)做好督导总结宣传。省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逐步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适时启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绩效考核工作。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增加基层负担。要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名单
2.辽宁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名单(133家)
省属(16家)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辽宁省老年病研究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沈阳(26家)
辽宁电力中心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沈阳市中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肛肠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妇婴医院、沈阳二四五医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儿童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沈阳市口腔医院、沈阳二四二医院、沈阳市安宁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医院)、新民市人民医院、康平县人民医院
大连(24家)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市中医医院、大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骨科医院)、大连市儿童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大连市皮肤病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大连市结核病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大连医院、大连市金州区中医医院、普兰店市中心医院、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庄河市中心医院、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大连港医院、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鞍山(13家)
鞍山市中心医院、鞍山市长大医院、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医院、鞍山市中医院、鞍山市第二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鞍山市妇儿医院、鞍山市第三医院、鞍山市肿瘤医院、鞍山市精神卫生中心、鞍山市千山医院、海城市中医院、海城市中心医院
抚顺(8家)
抚顺市中医院、抚顺市第三医院、抚顺市第五医院、抚顺市第二医院、抚顺市中心医院、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抚顺市传染病医院、辽建集团抚矿脑科医院
本溪(4家)
本溪市中医院、本溪市中心医院、本溪市金山医院、本钢总医院
丹东(7家)
丹东市人民医院、丹东市中心医院、丹东市中医院、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东港市中医院、凤城市中心医院、丹东市第一医院
锦州(6家)
锦州市中心医院、锦州市妇婴医院、锦州市第二医院、锦州市康宁医院、锦州市中医医院、锦州市传染病医院
营口(4家)
营口市中心医院、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大石桥市中心医院
阜新(5家)
阜新市中心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医院、阜新市中医医院、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医院
辽阳(3家)
辽阳市中心医院、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辽阳市中医院
铁岭(3家)
铁岭市中心医院、铁岭市中医医院、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铁煤总医院
朝阳(7家)
朝阳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中医院、北票市中心医院、凌源市中心医院、北票市中医院、建平县医院
盘锦(4家)
盘锦市中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
葫芦岛(3家)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兴城市人民医院、绥中县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