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发〔2019〕40号
2019年辽宁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
监测与干预实施方案
为做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了解掌握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组织实施有效干预措施,切实保障我省儿童青少年健康,特别是重点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并为2019年各市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提供依据,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一)常见病监测范围和监测学校选择。覆盖全省所有市,每个市至少选择1个城区和1个县(原则上,在保障工作连续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重点选择我省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的地区),其中城区8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1所综合性大学),县5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近视调查还需在城区和县各增加至少2所幼儿园。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区县和学校数量,合理布局区域监测网络。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1.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卫生、教育部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投入,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情况,医务室、保健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
2.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在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大学一至三年级开展健康监测,科学监测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掌握学生近视、龋齿、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每所幼儿园至少抽取100名5岁半至6岁半儿童,小学、初中和高中每个年级至少100名学生,即每所小学至少抽取600名学生,每所初中、高中和大学至少抽取300名学生。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幼儿园和学校补充。
3.学生近视等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每所学校分别在3个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和大学一至三年级)至少抽取300名学生开展问卷调查,每个年级至少100名学生,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
学生近视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状况,调查中小学生校内用眼情况,包括教室灯光使用、课桌椅调试频次、眼保健操频次、课间休息习惯等;校外用眼情况,包括完成作业和课外补习的时长等;学生的读写姿势,近距离用眼习惯,视屏行为及时间,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学生视力检查及矫正情况等,全面了解学生用眼环境和用眼习惯,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行为影响因素监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常见病发病情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特点,监测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饮食和体力活动相关行为,用耳行为,吸烟、饮酒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评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各区县对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学校进行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实地调查,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所学校选择6间监测班级教室,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测量,评估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建议。
二、近视和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干预
(一)干预对象和范围。干预范围为2018年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沈阳、鞍山和阜新3市,针对监测学生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干预。
(二)干预内容和方法。成立省、市级综合防控学生常见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管理,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全体人群,开展“灵动儿童、阳光少年健康行动”,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学生营养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重点,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1.专家进校园行动。组织学生常见病防控专家组,定期到学校对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将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将《学校卫生标准汇编材料》对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师和后勤管理采买人员进行卫生标准的宣贯,指导学校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合到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中并落实。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每学期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把学生常见病防控作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合理作息、足量运动、良好姿势、均衡膳食等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依托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项目,发现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和学校卫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改善教学、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改善学校视觉环境,提高课桌椅符合率,降低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促进家长重视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掌握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的防控知识和技能。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力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减少静坐、视屏和课外补习时间,关注家庭室内照明条件,配备符合孩子身高的桌椅,提醒孩子保持正确坐姿,养成良好用眼习惯;科学安排膳食,保证孩子生长发育需求,控制营养不良和超重肥胖;保障充足睡眠时间;对健康体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控制和延缓疾病的发生发展。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建立“学生-家庭-学校-医疗”四位一体的防治模式,实施个性化管理,定期监测随访,做到早发现、早关注、早预防、早治疗,实施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督促其改善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提供心理卫生服务,消除因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而产生的不良心态,增强信心,培养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性格;整合医疗资源,医防结合,延缓疾病发展趋势,降低危害。
三、质量控制和数据报送
各市要规范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采集、管理、应用,适时进行干预评估,确保监测质量和干预有效实施。科学选择监测地区,设置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严格按照干预方案开展干预活动。省疾控中心负责开展全省监测及干预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加强对全省的检查指导。市、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区县级监测及干预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加强本地区检查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对入校专业机构进行审核,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并选取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有条件地区可采用电子问卷进行现场问卷填写。
各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监测数据的审核及汇总,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送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所(联系人:吴明,联系电话:19904029799)。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完成本市结果分析,于2020年2月1日前将监测和干预工作报告报送我委疾控处,监测技术报告报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所。
所有报告报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同时,抄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儿童青少年健康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做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是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始终把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摆在首要位置。卫生健康和教育相关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强化总体设计、组织保障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督促指导到位,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实施。
(二)协调配合,保障经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各地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作为公共卫生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切实保证监测和干预工作所需经费,加强人员和设备保障力度,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地要将监测发现的主要学生健康问题及建议,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三)健全机构,提升能力。各级卫生健康和教育相关部门要把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疾控机构和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要强化学校卫生工作力量,建立队伍,加强培训,配齐设备,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工作能力。同时,疾控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等相关人员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监督考核,督促落实。近视调查相关数据将作为2019年各市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参考依据。省疾控中心负责对全省项目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检查和质量控制。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阶段性和年度考核评估,并依据《辽宁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本项目考核评估结果等对工作不力的地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各市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工作建立技术指导、检查、考核、评估及追责问责制度,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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