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艺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根据2021年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总体工作安排,拟定了2021年全省艺术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实施。
特此通知。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省艺术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艺术工作要紧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记和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广泛组织演出活动,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大力培养艺术人才,不断提高艺术创作质量和水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编制“十四五”艺术发展规划
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高质量发展主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艺术创作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艺术创作方向正确,努力推出高质量艺术作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五中全会要求,研究制定“十四五”艺术发展规划,明确今后5年专业艺术工作的目标任务,规划一些重大艺术项目,完善艺术创作机制,举办系列演出活动,努力推出优秀作品和艺术人才,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各地、各院团要制定“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按照艺术规律创作艺术作品,做到“规划一批、创作一批、演出一批、打磨一批”,避免盲目性、随意性,建立良好的创作机制,努力创作优秀作品参加省艺术节等重大艺术活动,培养艺术人才,打造艺术品牌。
“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将实施“国家重大题材创作引导工程”,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如新中国成立75周年、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国家重大战略(如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形成的重要精神(如长征精神、铁人精神)等组织创作,编写三年创作规划。安排我省牵头承担“东北振兴”和“铁人精神”创作计划汇总编写工作,我们将协调吉林、黑龙江两省完成好这项任务。请各地、各单位以此为契机,围绕以上内容拟定创作规划、组织创作。
二、树立精品意识,创作高质量艺术作品
按照每三年举办一届省艺术节的规划,2021年要规划和创作一批新的作品,重点是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进行创作,力争今年规划和创作、明年演出和修改、后年(2023年)参加辽宁省第十二届艺术节。
目前,各地、各单位拟定了2021年创作规划并着手实施,如:辽宁人民艺术剧院的话剧《北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辽宁芭蕾舞团的芭蕾舞剧《铁人》、芭蕾晚会《国风》;沈阳市的京剧《逆行者》、话剧《辉煌》、杂技《炫彩车技》;大连市的话剧《把一切献给党》、交响歌舞诗《摇篮》、音乐会《永远跟党走》;鞍山市的综艺情景剧《红色钢都》;本溪市的舞蹈《本溪社火》;锦州市的歌舞剧《辽沈战役》;盘锦市的音乐剧《盘锦第一党支部》等,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遴选部分作品列入2021年度全省重点创作指导名录,组织专家研讨,提出指导意见,给予大力扶持。
“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将实施“优秀保留剧目复排提升计划”,每年遴选一批优秀作品给以扶持。鼓励我省各院团复排本团创作的优秀作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复排作品展演活动,并推荐优秀作品申报文化和旅游部的复排提升计划,力争更多作品入选。
在去年举办的辽宁省第十一届艺术节上,涌现出了一批有打造潜力的作品,各院团还创作了一批社会反映良好的作品,要组织对这些作品进行修改打磨,多组织演出,不断提升艺术质量,努力打造成为留得下、传得开的艺术精品,成为本团的艺术品牌,能够常演出和复排。
三、组织好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作品创作演出工作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我省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名录作品的创作演出工作。具体是:辽宁歌剧院歌剧《苍原》、辽宁人民艺术剧院话剧《干字碑》、辽宁芭蕾舞团芭蕾舞剧《八女投江》、大连话剧团话剧《无风地带》、鞍山市艺术剧院话剧《孟泰》、本溪歌舞剧院舞蹈《本溪社火》、沈阳杂技演艺集团杂技《炫彩车技》。组织专家研讨,进一步修改打磨作品,不断提升艺术质量,3月至10月进行展演,组织部分作品到北京和外省演出,同时组织好在省内的展演和线上演播。
四、举办“辽宁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活动
拟于2021年6月至7月,举办“辽宁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活动,从全省范围内(包括国有院团、民营院团、高等艺术院校)遴选20余部优秀舞台艺术作品进行集中展演和巡演。作品内容:紧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作品形式:涵盖话剧、京剧、评剧、主题歌舞晚会、主题音乐会等各艺术门类;作品演出地点:选定省内两至三个城市进行集中展演,同时组织到全省其它城市巡演,让全省各地观众都能观看演出,并广泛宣传,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演出期间,组织观摩研讨,加强文艺评论,发挥专家研讨和评论的积极作用,推动作品打磨提高。
五、深化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出台《辽宁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意见》,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分类实施,一团一策,推动我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文旅政法发﹝2019﹞13号),研究出台我省的具体考核办法,作为推动我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有效解决遗留问题,激发全省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出作品、出人才、出效益。
六、组织参加全国重大艺术活动,力争好成绩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度艺术工作安排,组织我省艺术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舞蹈展演、第九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第四届中国歌剧节、第十四届全国声乐展演暨第二届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全国民族器乐展演、第十二届中国评剧艺术节、登攀计划—“天下第一团”表演人才展演等重大艺术活动;组织辽宁人民艺术剧院话剧《干字碑》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力争好成绩。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还将举办剧本扶持工程、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积极组织我省剧本和项目申报,力争更多入选。举办辽宁省第十一届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播活动,春节期间在辽宁文化云平台播出省十一届艺术节优秀剧目,丰富节日文化生活,扩大艺术作品影响力。
七、举办艺术大赛和培训班,培养艺术人才
拟于2021年4月,举办“2021年辽宁省青年声乐大赛”,选定一个市承办,全省各院团、各艺术院校18至40周岁的声乐人员都可自愿报名参赛,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三个门类,分别评奖,推出我省优秀声乐人才,并推荐参加8月份在哈尔滨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声乐展演。
拟于2021年5月,举办“2021年辽宁省舞蹈大赛”,选定一个市承办,根据舞蹈表现形式划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等类别,分别评奖,并组织获奖选手9月份到广东观摩第十三届全国舞蹈展演。
拟于2021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待定),在北京举办辽宁省国有文艺院负责人培训班,全省每个国有文艺院团选派1人参加,重点培养院团长、艺术总监等管理人才,委托中央文化和旅游干部学院组织实施,邀请全国知名艺术家和院团负责人授课,交流做法,介绍经验,拓宽我省艺术管理人才的眼界。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将举办领军编剧人才、领军戏曲表演人才、领军管理人才、民族歌剧创作人才培训班,积极推荐我省人员参加培训。
以后,力争每年举办不同门类的艺术大赛,每三、四年举办一届,建立人才培养的良性机制。力争每年举办一期艺术人才培训班,持续培养各门类艺术人才,解决我省编剧、导演、表演、舞美、灯光、服装等各类人才短缺问题。
借鉴文化和旅游部做法,从2021年起,每年度评选“辽宁省十佳青年艺术人才”,为他们举办独唱(奏)音乐会、参加全国领军人才培训、领衔演出作品创造条件,提高收入待遇,打造我省艺术领军人物,推出艺术名家。
八、实施辽宁省地方戏曲扶持工程
推进国家和我省扶持地方戏曲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大对全省地方戏曲院团的扶持力度,支持我省戏曲创作演出及参加重大活动,特别是加大对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铁岭秧歌剧等我省独有的地方戏曲剧种扶持,努力推出地方戏曲优秀作品。
今年,文化和旅游部将到各省督导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落实情况,我们做好有关工作准备。
2021年1月4日,张国清书记在辽宁省委宣传部《关于振兴辽剧批示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同意工作措施。为了落实好张国清书记的批示要求,推动我省辽剧等地方戏曲发展,拟于2021年第三季度,举办“辽宁省第一届地方戏曲小戏展演”活动,选定一个市承办,鼓励戏曲院团(包括民营院团)创作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铁岭秧歌戏、凌源影调戏以及评剧小戏、木偶戏、皮影戏等作品,遴选部分作品进行集中展演,“以剧育人”“以演出人”,锻炼队伍,提升艺术质量,扩大地方戏曲影响,为创作大戏打基础,以后力争每三年举办一届,建立良性机制。
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六届辽吉黑蒙四省区地方戏曲优秀剧目展演(吉林省主办)。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戏曲百戏(昆山)演出等活动,积极组织我省项目参加,力争好成绩。
组织编撰好《中国戏曲剧种全集》辽宁剧种书籍—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二人转四部书,力争2021年出版。
九、实施辽宁省旅游演艺项目扶持计划
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文化演艺与旅游融合发展,探索文旅融合新模式。拟于2021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打造1—4个驻场演出或景区常态化演艺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努力推出特色鲜明的驻景区演出或驻场演出品牌。力争经过不断努力,打造属于我们辽宁的“《印象·刘三姐》《宋城千古情》《长恨歌》”等旅游演艺品牌,丰富我省旅游文化内涵,提升旅游质量,吸引更多游客来辽宁观光旅游。
十、组织开展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继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广大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汲取创作营养。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开展公益惠民演出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厂矿、军营、学校等基层一线演出,同时在城市剧场广泛演出,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每个市公益惠民演出不少于20场,投入资金不少于60万元,鼓励院团较多的市进一步增加演出场次和资金,力争完成500场以上演出。此项工作将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
十一、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
组织全省各院团、各艺术单位、各艺术院校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组织开展艺术基金培训,提升申报文本的质量。推荐我省5部作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主题创作资助项目”,力争好成绩。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要求,履行好意识形态把关职责,协助基金管理中心做好基金申报、预审、中期评估等工作。
十二、推动全省美术事业发展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将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作品展览”“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项目评选”“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全国美术馆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全国画院中青年创作骨干培养计划”等活动,积极组织我省项目和人员参加,提升我省美术工作水平。对全省美术馆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我省美术馆现状,研究推动我省美术馆发展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