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汤方栋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翟文豹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免去蒋丹萍的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免去马宝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赵伟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张克研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七、免去李应天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八、任命李玉娇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九、任命刘玉江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检察长职务。
十、免去胡玉、刘树生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一、免去高非、田勇、史永生、李伟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二、免去郑辉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三、任命姚涛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检察员。
十四、任命高祥国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检察长、检察员,免去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