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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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三)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本级和全省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年初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市、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定全省彩票管理政策、办法并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省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管理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国家企业财务制度,拟定并组织执行全省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资产评估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省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制定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省政府性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三)制定全省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2.辽宁省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

  3.辽宁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4.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5.辽宁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6.辽宁省资产评估管理中心

  7.辽宁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

  8.辽宁省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9.辽宁省财政厅国库收付中心

  10.辽宁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11.辽宁省财政监督检查中心

  12.辽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13.辽宁省财政厅财务核算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680.4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195.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5.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88.95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95万元,主要是用事业基金弥补基本支出不足。

  8.上年结转和结余5383.31万元,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3389.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395.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0.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4.47万元。

  2.项目支出5993.67万元,主要包括为省直预算单位印制预算、决算培训教材、软件购置及订购业务资料;组织省直预算单位及各市县(区)预算、决算培训及财政系统业务培训;全省财政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软件开发、硬件购置及运行维护;委托业务费;财政收支使用管理等专项工作监督检查、项目支出评估、审计;全省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专业考试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289.7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6年,财政厅部门决算收入13284.22万元,比上年增加2047.81万元,增长1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95.27万元,同比增加2297.78万元,增长21.1%;其他收入88.95万元,同比下降249.97万元,下降73.8%。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直单位2016年增加津贴补贴及离退休费;医疗保障支出同比下降51.8%,主要是离休干部医药费结算形式发生变化。

  2.支出增减情况。2016年,财政厅部门决算总支出13389.45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231.86万元,增长1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07.3万元,增长25.6%;项目支出减少275.43万元,下降4.39%。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支出。2016年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调增津贴补贴并从20147月补发,导致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新增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网络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均有减少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2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5.07万元,项目支出5952.4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27.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80.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2.2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03.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01万元,农林水支出90.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64万元,其他支出1.0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80.1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248.67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20.31万元,主要是全省会计管理考试费用、表证单书印刷费、软件开发、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审计及法律服务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34.09万元,主要是组织省直预算单位及市县(区)财政系统预算培训,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运行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68.86万元,主要是组织省直预算单位及各市县(区)财政系统决算培训、全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非税收缴系统维护运行等支出。

  5)信息化501.12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省直单位实有资金集中收付监管系统本地化改造项目等支出。

  6)事业运行1092.3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3.08万元,主要是财政性资金项目评审等支出。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111.62万元,主要是财政财务监督检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及软件购置更新等、财政系统业务专网线路租赁费及信息系统维护费等支出。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2.2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29.0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301.7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303.1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91.7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11.4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15.01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15.01万元,主要是用于水污染治理课题研究等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90.31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90.31万元,主要是用于农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3.09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3.09万元,主要是用于石油价格改革补贴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84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84万元,主要是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缴业务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98.6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98.6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1.05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1.05万元,主要是绩效工作专家评审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9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1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初预算减少支出20.26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81.33万元,下降58.73%,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4.98万元,主要是厅属事业单位1 人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出国(境)团组,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16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厅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051.29万元。为完善支出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编制有关要求,2016年将系统软件平台维护费以及购买服务支出列入基本支出预算,同时,2016年新增交通补助支出210.52万元,调增工资42.73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外,实际运行经费为902.23万元,比2015年减少187.29万元,降低17.1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1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3.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3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0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1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财政厅共有车辆4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2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财税体制改革等11个,涉及资金4504.7万元(含部门主导分配项目3051.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99.73分。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是厅评审中心评审机制不够完善,导致评审数量只能依据往年评审工作量的预计,使当年实际完成工作量存在一定偏差所致。今后我们将尽快完善项目评审机制,从而使项目评审工作更加有序进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支出(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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