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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信息来源:沈阳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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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年快报统计,现将2017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2017年,全市经济坚持以中央经济改革政策为主线,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工作,经济整体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特点,主要经济指标出现良性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

  一、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586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8.2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2261.4亿元,增长2.7%;第三产业增加值3335.4亿元,增长4.0%。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6%,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8.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6.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70722元,比上年增长3.4%。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38.1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种植业产值250.3亿元,林业产值12.8亿元,畜牧业产值222.7亿元,渔业产值27.6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4.8亿元。

  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64.7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1.5万公顷。粮食生产实现十四连丰,粮食总产量384.1万吨,其中水稻产量105.4万吨,玉米产量261.3万吨。水果产量30.8万吨;蔬菜产量387.3万吨;肉类总产量67.8万吨;禽蛋产量19.6万吨;牛奶产量50.3万吨。

  全年农业机械总动力371万千瓦,比上年增长7.3%,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提高到93.6%。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20.3万吨,地膜覆盖面积4.6万公顷。

  全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4个,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4个,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8个。全市农民合作社7980个。“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806万亩。高效特色农业面积达到176万亩。建成万亩粮食作物绿色高产创建示范园25个。环城都市农业产业带17个项目竣工。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9处,解决4.7万农民饮水安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76.4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重工业增加值1046.1亿元,增长2.7%;轻工业增加值230.3亿元,增长3.2%。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901亿元,增长4.0%,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0.6%,比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工业出口产品交货值224亿元,增长23.4%。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549.2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利润总额283.6亿元,增长21.7%。工业产品产销率98.5%,下降1.3个百分点。

  全市建筑业增加值445.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5%。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339.7亿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1484亿元,比上年下降9.0%。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投资427亿元,外商及港澳台经济投资181亿元,民间投资876亿元。从产业分布看,第一产业投资21.2亿元,第二产业投资305.5亿元,第三产业投资1157.3亿元。全年新增固定资产887亿元,增长103.7%。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814.2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住宅投资620.5亿元,增长26.5%。房屋施工面积6967.1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82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88.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300.2万平方米,增长9.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191.2万平方米,增长8.4%。

  五、交通运输、邮政和信息传输业

  全年货物运输总量22889.2万吨,比上年增长3.7%。其中,铁路518.7万吨,公路22364.2万吨,民用航空6.3万吨。全年旅客发送量20320.4万人,下降1.5%。其中,铁路4841.5万人,公路14780万人,民用航空698.9万人。

  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209.7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1.6%。其中,载客汽车191.2万辆,载货汽车17.4万辆。私人汽车保有量179.3万辆,增长14.5%。

  沈阳与国际27个城市、国内88个城市(地区)通航。沈阳机场航线达到220条,其中国际航线32条,国内航线188条;民航运输飞机起降12.7万架次,增长10.8%;机场旅客吞吐量1734.3万人次,增长15.9%。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74.9亿元,比上年增长53.3%。其中,邮政业务总量44.5亿元,增长28.5%;电信业务总量230.4亿元,增长59.2%。年末城乡固定电话用户170.4万户,下降9.7%。移动电话用户1288万户,增长5.0%。国际互联网络宽带接入用户221.6万户,增加13.8万户,增长6.7%。固定电话普及率20.5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155.3部/百人。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89.8亿元,比上年增长0.1%。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网上商品零售额196.6亿元,增长37.4%。按地区分,城镇零售额3645.4亿元,下降1.2%;乡村零售额344.4亿元,增长16.0%。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实现零售额1729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汽车类零售额462.1亿元;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178.2亿元;中西药品类零售额277.5亿元;粮油、食品类零售额97.8亿元;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145.1亿元;日用品类零售额45.7亿元;通讯器材类零售额88.2亿元;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10亿元。

  全年成交额超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58个,交易额1452.5亿元。

  七、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867.6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进口总额549.9亿元,增长17.4%;出口总额317.7亿元,增长13.4%。全年新签外商投资合同项目178个,合同外资额105.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1%。全年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合同金额9.4亿美元,实现营业额7.4亿美元,外派人员0.5万人次。

  八、旅游

  乡村旅游实现创新突破,“盛京好贺儿”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系列已囊括七大类近千种商品,创新举办沈阳国际旅游节四季游、沈阳经济区千万市民公益游等活动。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111家,旅行社257家,星级饭店70家。全年旅游总收入660亿元(按照省考评口径调整),比上年增长13.1%。其中,国内旅游收入637.2亿元,增长13.2%,外汇收入3.5亿美元,增长2.1%;接待国内外旅游者7234.5万人次,增长13.0%,其中,国内旅游者7165万人次,增长13.1%,入境旅游者69.5万人次,增长1.9%。全市在建旅游项目113个,当年投资112亿元。

  九、金融

  全市新增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等各类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3家。到2017年末,全市银行机构及网点1445家,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5752.9亿元,比年初增长9.0%;本外币贷款余额13160.6亿元,比年初增长2.8%。

  全市证券营业部及网点118个。全年证券交易额4026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股票交易额17076.3亿元,下降13.6%;基金交易额1003.3亿元,增长45.3%。

  全市保险机构及网点707家。全年保费收入371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其中,国内财产险保费收入83.4亿元,增长3.4%;人身险保费收入285.2亿元,增长28.8%。全年赔付及给付支出100.9亿元,下降0.6%,其中国内财产险赔款支出45.3亿元,增长3.7%;人身险赔付金额54.2亿元,下降3.3%。

  十、物价

  全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4%。其中,服务价格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1.0%;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1.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2.8%,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8.4%。

  十一、财政及税收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6.2亿元,比上年增长5.7%,其中各项税收536.7亿元,增长4.9%。在各项税收中,增值税225.4亿元,增长45.5%;营业税0.9亿元,下降98.7%;企业所得税91.6亿元,增长13.8%;个人所得税29.6亿元,增长13.0%;土地增值税29.5亿元,增长14.6%;耕地占用税4.4亿元,下降10.4%;契税34.7亿元,增长1.6%。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8亿元,比上年增长2.7%。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4.1%,城乡社区支出下降8.7%,交通运输支出下降31.6%。

  十二、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2017年城建投资完成301.5亿元。地铁4、9、10号线和2号线北延线工程进展顺利,南北快速干道北段高架桥建成通车,五爱互通立交桥部分投入使用,百里二环实现无信号通行。改造城市慢行系统50公里,新增各类公共停车场91处、停车泊位23082个。南运河、铁西新城、南北快速干道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

  实施道路、水系、公园等重点区域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百里环城水系综合治理、中小河流生态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升级改造等工程加快推进,4处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启动实施,卧龙湖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投资9.87亿元加快宜居乡村建设。全市绿化造林7753公顷。

  生态环境。拆除20吨以下燃煤锅炉1115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3.14万辆,实施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制度,强化工业排放、建筑工地扬尘管理,PM2.5、PM10浓度分别下降6.3%和5.6%,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6天,比上年增加7天。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老虎冲渗沥液处理厂投入使用。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44.8万吨/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机动车尾气检测85万辆,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供热管网总长度10920公里,供热面积达到3.1亿平方米。全年新增供水管网80.69公里,供水管道总长度8593.27公里,全年供水量7.118亿吨。天然气供气管道总长度8876公里。

  城市交通。2017年末,城市公交运营线路310条,其中新开、调整公交线路30条,增加运营里程576.7公里,公交运营线路长度达到5075.3公里;公交运营车辆5902台,年内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000台,全部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试点推广公交电子站牌55处。全年公共交通客运总量10.4亿人次。年末全市出租汽车21676辆,其中市区内出租车17549辆。地铁实现常态化延时运营,地铁1、2号线运营里程达到656.5万列公里,客运量30644.7万乘次。浑南有轨电车运营里程342万列公里,客运量1266.2万人次。

  十三、科学技术与教育

  成立众创空间联盟,打造“盛菁汇”双创品牌,组织策划10大系列38场双创主体活动。优客工场等11家高端专业化众创空间落户沈阳。2017年,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资金8.7亿元,其中,26个科研机构的616个项目获得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资助,支持经费达到3.04亿元;22个项目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7年度立项支持,获中央财政经费4.89亿元。9个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1个项目获中国专利奖。全市拥有市级以上民口独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98个;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5个,其中国家级7个;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351个,其中国家级11个。拥有两院院士24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8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6名。专利申请2087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872件;专利授权989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373件。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17.54亿元,增长16%,在沈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由去年的8%提高到21%。

  教育。2017年全市独立设置的幼儿园1370所,在园儿童18.6万人;全市普惠性幼儿园940所,占比达到68.6%,普惠幼儿园学位占比达到74.6%;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7%。小学273所,在校生37.7万人,小学适龄人口毛入学率116.5%,小学在校生年度保留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101%。普通中学299所,在校生27.1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11.9%,初中毕业升入普通高中比例为62.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7.1%。普通中专31所,在校生5.6万人;职业高中48所,在校生2.3万人;技工学校30所,在校生1.7万人。全市普通高等院校47所(含独立学院4所),招收本、专科学生10.5万人,在校生39.8万人,本、专科毕业生10.7万人。全市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25个,包括6个科研机构和19所普通高校,共招收研究生1.9万人,在校研究生5.2万人,毕业研究生1.4万人。

  十四、文化、卫生和体育

  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沈阳国际合唱节、第七届东北文博会、第五届沈阳市社区文化艺术节、第十届沈阳市全民读书季活动。承办中央电视台《群英汇》栏目沈阳专场,展示沈阳群众文化风采。9个区县公共图书馆达到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的国家一级馆标准。新创排的历史剧《青天道》和经典武戏《雁荡山》参加南京第八届中国京剧节展演。魔幻杂技剧《熊猫—寻梦之旅》在南美巡演150余场。全年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1万场,参与群众1005万人次,开展公益性艺术培训1050场次,组织公益性文艺演出258场,累计放映公益电影22483场,受益观众达200余万人次。

  全面推开115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分级诊疗,组建覆盖全域的46个示范医联体。2017年末,全市卫生机构2386个(不含村级卫生组织)。其中,医院274个;卫生院11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8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6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5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2个;卫生监督所12个。年末实有病床69387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72890人,其中执业医师26485人,执业助理医师1708人,注册护士32974人。

  成功举办沈阳马拉松、首届市民运动会等13项大型国际国内赛事,全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1000场次以上。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五进”活动,测试5000余人次。在第十三届全运会上,获得艺术体操集体全能冠军,52公斤级女子柔道夺得首枚金牌,男子重剑团体夺得金牌。全年体彩销量14亿元,获公益金8000余万元。

  十五、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59元,比上年增长6.1%;人均消费支出29958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61元,增长7.5%;人均消费支出10541元,增长8.5%。

  到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75.8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14.1万人,增加0.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29.1万人,减少9.4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76万人,增加16.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85.71万人,参合率99%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630元,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参加失业保险143万人,增加2.9万人;工伤保险178.9万人,与上年持平;生育保险303.3万人,增加7.1万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参保人数24.86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2479元,比上年提高143元。失业保险金人均支出标准为每月1100元,提高3元。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和开发区1530元,一区(辽中区)三县(市)123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3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425元。

  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94亿元。其中,城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78亿元,3.9万户、5.4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16亿元,2.1万户、3.7万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988户、1780人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1669户、3356人享受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

  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个,新增养老床位4186张;新增30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到2017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199个,社会化床位4.14万张。

  全年福利彩票销售24.6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56亿元。全年共募集慈善资金1245.58万元,(其中福彩公益金1000万元)。

  十六、人口与就业

  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29.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02%。户籍人口737万人,增长0.3%。其中,市区人口591.1万人,县(市)人口145.9万人;男性人口363.5万人,女性人口373.5万人。人口出生率8.79‰,降低0.69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06.7;人口死亡率11.31‰,提高3.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2.53‰,降低3.71个千分点。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68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1.46万人。2017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2%。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5.装备制造业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6.限额以上网上商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7.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在电信企业登记注册,通过xDSL、FTTx+LAN、FTTH/0以及其他宽带接入方式和普通专线接入公众互联网的用户。

  8.县(市)统计口径为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

  9.2017年12月单独设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账户,共计32.5万人,不包含在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之内。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来自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物价、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水产品数据、农业机械总动力等数据来自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进出口数据来自沈阳海关;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等数据来自市外经贸局;铁路运输数据来自沈阳铁路局;公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数据来自市交通局;地铁数据来自沈阳地铁集团;轨道交通数据来自浑南现代有轨电车运营公司;民航数据来自南航、深航、沈阳桃仙机场;汽车拥有量、户籍人口等数据来自市公安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数据来自沈阳移动、联通、铁通、电信公司;旅游数据来自市旅游委;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分别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各证券企业、辽宁省保监局;科技成果、技术合同、专利等数据来自市科技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文化数据来自市文广局;卫生、新农合等数据来自市卫生计生委;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工资标准、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等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标准、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生活垃圾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市城乡建设委;环境空气质量等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环保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