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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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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和规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重点任务实施,改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碳汇能力,近日,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林草局制发了《辽宁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在全面落实国家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如在坚持目标导向方面,我省将把资金分配向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重大试点示范项目的地区倾斜。将国家公园补助纳入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范围,全力支持我省创建和设立辽河口国家公园。同时,坚持聚焦主业,原则上将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设备和材料购置等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以及可研(方案)编制、设计等工作经费支出。

  此外,我省还将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明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按照项目法分配,强化项目储备库建设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坚持结果导向,根据审计和财政监督、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对补助资金分配测算结果进行调整。

  据介绍,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帮助各地区、各部门做好项目计划等,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大力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并完善资金运行跟踪监管机制,以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建设、绿满辽宁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我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