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卫计委网站   时间: 2017年05月25日

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卫发〔2017〕54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级医疗机构、省医院发展中心、省卫生与人口信息中心:
  为做好新形势下医政管理工作,深化医疗服务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我委制定了《辽宁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方案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工作。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25日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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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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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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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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