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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辽卫发〔2017〕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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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计生委、省级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5〕120号)要求,持续推进我省分级诊疗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分级诊疗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深化分级诊疗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化推动分级诊疗,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已经明确,深化分级诊疗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全面深化分级诊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分级诊疗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深化分级诊疗工作重点任务 (一)落实《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落实办医主体责任,每个社区、乡镇都要有一个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合理控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断优化。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三级医院逐步减少接诊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责任处室:规划信息处、基层卫生处、医政医管处) (二)大力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精神,统筹规划、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牵头作用,在城市,实现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每个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依托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充分发挥省级会诊中心辐射作用,大力推进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责任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处) (三)加快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制定出台《辽宁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要求、配套政策和规范标准。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生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大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组织开展示范社区、示范团队创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到2017年底,所有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通人群规范签约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以及计生特殊家庭人口等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处室:体改处、基层卫生处) (四)健全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围绕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三个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政策“六统一”。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责任处室:基层卫生处、体改处) (五)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一个平台、统一目录、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与上级医院对接,保障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基层用药,实现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探索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推动基本药物在分级诊疗重点病种诊疗中的使用。(责任处室:药械处) (六)全面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做好城乡对口支援,落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加强对贫困县县级医院帮扶工作的检查和督导,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深化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紧密型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国家级分级诊疗试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责任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处、基层卫生处) (七)充实基层全科医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基层卫生人员全科转岗培训1000名并做好2016年度培训合格人员的执业范围注册工作。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充合格、适宜人才,不断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医师区域注册、多点执业,为积极推动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加强医教协同,推进在院校阶段强化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工作。(责任处室:科教处) (八)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程。各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2017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0%,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50%。(责任处室:规划信息处、基层卫生处) (九)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督促各地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同等对待的政策措施。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按有关规定建立独立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配合做好国有企业所属医院分离移交和改制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所属医院的分离移交和改制试点,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到年底前,各市社会办医院床位占比较去年提高3%。(责任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处、中医药处) (十)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实施分时段精准预约诊疗和实名制就医。灵活调配机构内门急诊、住院和药房等医疗资源,提高患者就诊效率。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加强脑卒中等重点病种及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和费效比控制,加大合理用药督导检查力度。(责任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处) (十一)推行日间医疗服务。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推进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探索将部分住院服务转变为日间医疗服务,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缓解患者“住院难”和“手术难”问题。探索开展其他日间医疗服务,鼓励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将部分传统住院诊疗服务安排在日间,设置日间病房,开展日间化疗等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责任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处) (十二)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通过发展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促进区域资源共享,发挥医疗资源的最大效益。鼓励向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责任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处) 三、真抓实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各级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深化分级诊疗工作典型经验的挖掘,总结分级诊疗实践和进展成效,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的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分级诊疗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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