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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辽自然资办发〔2022〕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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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地质勘查管理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国土测绘处、地理信息管理处、执法处: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关于统一公布2022年省直各部门涉企行政执法(非重点领域)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杜绝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现将《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检查计划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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