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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宗教局关于进一步推动 辽宗发〔20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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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宗教事务局,绥中、昌图县民宗局: 现将《国家宗教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贯彻2014年全省宗教工作要点和全省佛道教寺观管理专项治理推进工作会议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与寺观消防、安全及查处非法宣传品,与加强宗教活动自我管理紧密结合,统筹协调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地寺庙、宫观做好信众、游客引导工作,使文明敬香、建设和谐寺观观念深入人心。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领导,加大执法力度,共同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省宗教事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落到实处。 辽宁省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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