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水利部有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水网先导区和水润辽宁工程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水网先导区暨水润辽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水网先导区和水润辽宁工程建设;研究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适时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明玉 副省长
副组长:孙繁柏 省政府副秘书长
冯东昕 省水利厅厅长
成 员:王 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枫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宗林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金起龙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于 翔 省水利厅副厅长
冀登义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王树森 省林草局副局长
曹思超 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副总经理
刘旭辉 沈阳市副市长
刘东立 大连市副市长
施光磊 鞍山市副市长
蒲信子 抚顺市副市级领导干部
方 颖 本溪市副市长
张德智 丹东市副市长
蒋立新 锦州市副市长
高洪涛 营口市副市长
陈 磊 阜新市副市长
袁国相 辽阳市副市长
张东明 铁岭市副市长
宋 臻 朝阳市副市级领导干部
周伟山 盘锦市副市长
葫芦岛市分管副市长
杨 晔 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三、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水利厅厅长冯东昕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