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2022〕5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辽宁省水网先导区暨水润辽宁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水利部有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水网先导区和水润辽宁工程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水网先导区暨水润辽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水网先导区和水润辽宁工程建设;研究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适时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明玉 副省长
  副组长:孙繁柏 省政府副秘书长
      冯东昕 省水利厅厅长
  成 员:王 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枫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宗林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金起龙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于 翔 省水利厅副厅长
      冀登义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王树森 省林草局副局长
      曹思超 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副总经理
      刘旭辉 沈阳市副市长
      刘东立 大连市副市长
      施光磊 鞍山市副市长
      蒲信子 抚顺市副市级领导干部
      方 颖 本溪市副市长
      张德智 丹东市副市长
      蒋立新 锦州市副市长
      高洪涛 营口市副市长
      陈 磊 阜新市副市长
      袁国相 辽阳市副市长
      张东明 铁岭市副市长
      宋 臻 朝阳市副市级领导干部
      周伟山 盘锦市副市长
          葫芦岛市分管副市长
      杨 晔 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三、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水利厅厅长冯东昕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