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为什么要出台《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超群: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明确要求各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印发后,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我省制定实施方案。5月23日,国务院专门召开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各地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方案》和会议精神以及省领导的批示要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衔接协调、务实求效,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省直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超群:
2019至2021年,我们计划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要达到75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22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超群:
这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我们主要针对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体包括:1、各类企业的职工,包括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2、我省生源的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县(区、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上两年度毕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但曾经参加过专业转换培训的学生不包含在内。这里所说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本科专业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大专院校三年级的学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的毕业年度学生。3、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两后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以及确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4、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带头人。5、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贫困劳动力。这里所说的贫困劳动力指的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超群:
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几类职业技能培训:1、对企业职工广泛组织开展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同时鼓励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业务研修等活动。2、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为主体,开展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3、对贫困家庭子女、“两后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以及确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4、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贫困劳动力开展以工代训。5、对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6、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春潮行动”和学历与能力提升培训—“求学圆梦行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超群:
培训人员主要可以享受免费培训类、培训补贴类和生活费补贴等三类补贴政策,具体为:(一)免费培训类。1、对贫困家庭子女、 “两后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对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以及确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也就是指培训机构不收取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2、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培训机构不收取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培训机构在开展项目制培训前,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当地人社部门根据参培人数和对应的各市政府公布的补贴培训目录补贴标准,按规定向培训机构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鉴定结束后,培训机构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二)培训补贴类。1、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目前,我们正与省安监部门、财政部门积极沟通,起草具体的实施办法,争取尽快出台,届时由各市贯彻执行。2、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的,所需经费按规定从提取得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比例和办法由各市确定。3、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之一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执行。4、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但对于企业出资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补贴按上述标准直补企业。5、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为主体,重点组织开展数字领域的培训,对于经培训后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按照规定标准予以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指导目录内各专业(工种)培训,通过不同工种的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与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每月补贴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生活费补贴类。1、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预备制培训的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生活补助。2、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采取项目制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参照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实际参加培训天数给予贫困劳动力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超群:
这个问题主要是问培训主体的问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主体主要包括具有培训能力的企业、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对于按规定设立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公共实训基地也是可以组织培训的。我们一直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同时,我们大力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创新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对有培训需求的小微企业可由行业协会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牵头组织当地培训机构与小微企业对接协商,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超群:
我们主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劳动者就业需求、企业用人需要为目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消防安全、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同时,我们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食品加工、妇女手工业等就业技能培训。另外,我们还将紧密聚焦全省区域发展战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我省工业新兴产业培训,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超群:
省里每年要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2个,其中,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项目建设单位给予50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给予2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建设单位给予1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我们还将会同省财政厅继续开展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并给予一定标准的建设补助资金。同时,我们还要求各市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要大力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充分发挥院校、行业企业作用,积极开发符合企业实际、贴近职业现实,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前沿技术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超群:
这次我省共拿出以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基础,按照20%的比例计提提升行动资金约57亿来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就是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为整个行动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开展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经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省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其他支出。各市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认各项培训补贴标准,但不得将提升行动资金用于规定外的其他支出。对于资金监管方面,我们要求各地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但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主持人:
目前,我省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们这次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超群:
这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我们着力在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 上下功夫,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定期公布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培训机构名录和鉴定评价机构名录,引导劳动者按需自主选择。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要全部面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各地可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同时积极开展职业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积极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