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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度辽宁省 辽教办发〔2016〕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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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高等学校: 为加强对辽宁省高校科研计划的有效管理,及时掌握科研计划进展情况,我厅拟对2014年度辽宁省高校科研计划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我厅立项的2014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一层次、二层次)、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项项目按计划进展情况。如未按计划开展的项目,需说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负责人及未能按计划开展的原因。 二、检查方式 请项目所在高校认真开展项目进展情况的自评自检工作,填写《2014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进展情况年度检查表》(附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6年5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系人:李国华;联系电话及传真:024-86896329。 三、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由省教育厅科技处存档备案。如发现问题,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2014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进展情况年度检查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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