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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道·建行杯”第二届辽宁省 辽教发〔2016〕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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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将共同主办第二届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预通知》(辽教办发[2016]94号)的要求,省内各普通高校共有3052个创业团队报名参赛,经过学校选拔推荐,共有581个项目晋级省级复赛。经专家评审,确定140个项目(成长组20项、初创组40项、创意组80项)参加省级决赛现场赛,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省级决赛现场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赛时间及地点 决赛时间:2016年9月8-10日 决赛地点:东北大学(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报到时间:2016年9月8日13:00-19:00 报到地点:东北大学大成教学馆中厅 说明:沈阳市参赛人员也需按时报到,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参赛人员 每个项目到现场参赛人员限定为1-3人,每个学校选派1名教师作为领队,每个项目可派1名指导教师参赛。 三、会议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取会务费,大赛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四、评审方式 省级决赛现场赛将按照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三个类别分别进行小组赛和决赛路演。 各参赛团队先参加小组赛,进行PPT汇报、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组12分钟:汇报8分钟,提问4分钟),评委根据项目书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限额推荐参加决赛路演的项目。决赛路演包括PPT汇报、项目展示、1分钟的视频介绍、答辩和投资人现场评估等环节(每组12分钟),评委根据项目计划书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五、奖项设置 1.省级参赛项目奖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优秀组织奖2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2.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项目数量 大赛组委会根据省级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的名额分配数量择优推荐项目团队代表参加全国总决赛。 六、相关要求 1.每个参赛项目自行打印并装订项目计划书一式8份,报到时提交。创意组应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成长组和初创组应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加成长组和初创组的项目,在报到时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投融资证明、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4.各参赛团队在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5.各参赛高校应提交学校校徽电子版、每个参赛团队提交参赛团队和作品合影照片电子版,要求分辨率大于1024*768,由高校领队统一提交。 七、其他事宜 1.为做好竞赛准备工作,请有关高校确定1名领队,并将参赛人员信息表(附件2)、学校校徽及照片电子版于9月7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黄晓颖 联系电话:024-83690169 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李勇江 联系电话:024-86891936 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交流群:470209754,每校可指派2名负责教师加入。 附件:1.“新道·建行杯”第二届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场赛决赛项目名单 2.“新道·建行杯”第二届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场赛决赛参会人员信息表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科技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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